财税改革撬动地方“钱袋子”(7)

财税改革撬动地方“钱袋子”(7)

核心提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税制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既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等专业税种,更涉及“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等结构性安排。其中许多措施都有利于完善地方税体系,为地方政府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

稳住政府“钱袋子”同时更要确保中国经济活力

财税改革涉及多方关系。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财税实际上一头连着政府的钱袋子,另一头连着老百姓的钱袋子,财税是两个钱袋子之间的桥梁、纽带。显然,这两个钱袋子要有一个平衡。

“按照经济学上的‘拉弗曲线’,一国的实际税负一旦超过33%,一定会降低该国的经济活力,因为大家都不愿意做事了。”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四川大学经济学教授李航星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可视为新一轮税改的启动,总体目标是要在保证政府税源稳定的基础上,确保中国经济活力。”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室主任杨志勇建议,未来新培育的地方税种多属新开征或提高征税水平,基本都是加税措施,而结构性减税、为经济运行减负才是当下税收改革的主题,短期内不宜大幅加税。所以除了推进地方独有税种外,还可对目前中央地方共享税种进行进一步完善,提高共享税种的地方分成比例,可以较快见效地解决地方财力问题。

激活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就是利益的调整,财税体制改革调整的重点之一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其目标是理清权责,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对此,近年来在财权的不断减少和事权的不断增加中“煎熬”的地方政府充满期待。

地方政府账本载不动太多事权

广西柳城县人口过40万,财政供养人员1.1万,以甘蔗种植为支柱产业。2012年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7亿元,其经济和财政状况在相邻县中算中等。

对县情非常熟悉的县长告诉半月谈记者,老百姓有很多修水利、通公路方面的要求,可财政又无力解决,“囊中羞涩”的地方干部都不敢轻易下乡调研。他只能表态:“尽力向上级争取。”

县财政局提供了一份详细清单《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应列未列表》,密密麻麻共9页,详细列出了县里数十个部门的经费支出,上面写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75万元”、“第六次人口普查费30万元”、“水利项目配套100万元”……

县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告诉记者,上面这份清单通过了人大审议,但因为超出收入范围,不能实现财政平衡预算,所以只能以“应列未列”体现。实际上,仅2010年,该县无法安排进预算的必需开支项目支出达1.2亿元。由于可用财力不足,该县甚至连维持正常运转的需要都难以保证。

2012年6月8日,审计署对54个县财政性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县、市两级政府确实存在事权不清晰,上级政府下放事权过多,地方支出责任不断增加,与其自身财权不完全匹配的现象。这些都让地方财力背负沉重负担。

黑龙江七台河市财政局干部刘庆浦举例说明了基层财政增支压力不断加大的现状:七台河市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从2009年的13.8%提升到2012年的18.2%;保障房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由几乎为零发展到现在的15.3%。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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