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撬动地方“钱袋子”(4)

财税改革撬动地方“钱袋子”(4)

核心提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税制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既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等专业税种,更涉及“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等结构性安排。其中许多措施都有利于完善地方税体系,为地方政府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

加强法治建设,打造现代财政制度

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词是“现代”,而“现代”的必备特征之一无疑是法治而非人治。“财政资金的使用,很多时候还是‘一把手’说了算,常常难以做到科学、透明、高效。”四川某市市长认为,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应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议事规则,凡是能够上会讨论决定的一定要上会,实行票决制,对决策完整记录存档,让资金使用情况事后可追溯、决策过错可追究。

公开透明必须由法律提供保障。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建议,一是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为预算信息公开提供法理基础。二是在政府和人大专设相关部门,便于预算制定各个环节的信息全面公开。三是预算全流程公开透明,提高民众参与度。四是推动信息公布内容全面、易懂。五是搭建“友好型”发布渠道,便于民众获取信息。

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离不开立法方面的完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汤贡亮认为,预算法的修订是首要的。此外,还应制定转移支付法、债法,进一步调整政府采购法。税收方面,除了修订税收征管法外,还应推进制定增值税法,将来还应进一步推进资源税、环境税的立法。

让政府的钱袋子“稳”下来

在政府“钱袋子”收入的诸多来源中,依法征收的地方税几乎是唯一的稳定来源,也理应成为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税收来源不断缩小,而事项支出却不断增加,导致的后果就是地方政府在收入方面过多依赖非税手段,如转移支付、举债、收费等等,产生一系列弊端,地方债务膨胀就是表象之一。“钱袋子不鼓没法办事”,在地方缺乏自主稳定收入的情况下,土地财政、城市投融资平台……一个个财政扩张工具伴随着地方政府“钱袋子”在负债红线上奔跑。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正是对上述问题的正视与解决。通过重整税制,地方政府有望获得自主稳定的收入来源,这将对遏制地方财政乱象起到有力作用。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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