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再出发

中国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再出发

土地制度改革再一次出发。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土地制度改革“过河”应该寻找的“石头”就是土地产权。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方向,深化土地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构建满足市场配置要素要求的土地产权,也就是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每一种制度都有其效率边界。对于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土地制度改革而言,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建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不过是河中间的一个石头,具有过渡性质。

事实上,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已经越来越缺乏制度张力。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上升主要来自于农业技术进步,属于技术诱导型的增长模式,而农业技术效率的持续性下降表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励作用的下降。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越来越难以承担解决城乡差距的使命。随着城市改革和沿海工业发展,城乡差距急剧扩大。据2012年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差距为2.5,城市家庭资产平均为247.60万元,而农村家庭平均资产为37.70万元。城乡差距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的最大问题之一,可能将中国带入中等收入陷阱。

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二元体制也成为当务之急,亟需全面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第一,作为农民主要财产形式,土地财产职能没有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土地不能流转就是死钱,不仅难以融入市场配置机制,得到高效利用,更不能为农民带来财富。第二,土地升值分配机制有待调整。土地征收中大部分土地升值财富被政府取得并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现代化水平上升进一步抬高城市房地产价值,进一步加剧城乡资产性收入差距,形成“劫贫济富”,而高房价又将农民排斥于城市之外,城市化道路任重道远。第三,由于农地边际生产率低,中国人地比例失衡,那么在中国高度城镇化工业化下,仅仅依靠农业生产率的提高绝无解决城乡差距的可能,不可能指望“一亩三分地”让大多数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富裕。所以,我们不能停留在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唯一的出路就是“如何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既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又通过合乎规范的流转增加农民收入”。这凝聚成了中国新的改革共识。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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