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构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

宁夏:构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

摘要: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必须把提高人的幸福指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要加强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保障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各项合法权益。

新型城镇化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核心动力,是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巨大引擎。构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有利于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维护城乡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因地制宜、规范推进新型城镇化。当前,宁夏正处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增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依法行政意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在我国,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繁重任务,其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改善民生、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城镇化。因此,坚持依法行政,坚守法律和政策底线非常重要。各级政府应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总体战略摆上突出位置,超前研究,精心谋划,提出符合实际的发展方案、相关政策和制度体系,做到主体适格、职权有据、行为法定、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同时,必须树立尊重人性尊严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理念,通过构建以人性尊严为价值基础的法治秩序,推动形成科学合理、全面完善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法治体系。

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必须把提高人的幸福指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要加强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保障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各项合法权益。深化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城镇特别是小城镇的吸引力。完善城镇就业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社会救助制度,推进以法治方式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同时,加强城市文化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在民生制度体系的构建中,应健全制度实施机制,创造制度运行环境,增强制度实施效果。

强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力度。一要完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生态环境法律规制。就宁夏来说,地方立法应十分注重规范实施与保障制度建设,对“政府行为、公众参与、违法惩处”分别加以细化,及时体现地方立法的灵活性与实效性。二要制定环境保护标准和相关考评体系。适度提高新型城镇化的环境保护门槛,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构建以生态环境质量为评价指标的绿色城镇化综合考评体系。三要完善保障社会公众民主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发动广大公民为绿色城镇化发展规划建言献策,鼓励公众的环境保护行动。四要健全绿色执法体系。严格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塑造绿色城市模式,加大绿色执法力度,切实保护绿色城镇化的成果。

提升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能力。司法机关要依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产业支撑力。依法妥善审理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关的案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各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安全有序。依法保障重点工程有序顺利实施,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强化为民意识,依法妥善审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征地拆迁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权益。加强与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及时将涉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和基层。 (执笔:周晓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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