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欧社会保障制度的三个体系

论西欧社会保障制度的三个体系

一、西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

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内容体系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其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出现,其后各国开始建立和发展现代的社会救助制度,此后逐步建立和发展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保障相关服务体系,从而使得主要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内容体系逐步走向完善。

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保险制度的出现是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核心内容。这一时期,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各种社会问题在西方国家都已经出现,一些社会问题已经严重到要求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的地步。西方国家社会问题严重化的原因和性质与以前相比也有了根本的不同,如果说以前西方国家社会问题加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社会发展的相对落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社会问题已经不再完全是社会发展落后性的结果,而是社会高度发展过程中的伴生物。贫困问题的加剧不再主要是由于社会财富的匮乏,而是由于社会财富的不公平分配;失业问题主要不是由于劳动力绝对过剩造成的,而是经济周期性变化、技术进步以及产业结构变化等客观因素造成的;老年问题主要是由于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医疗卫生条件改善带来的;城市住房问题主要是由于工业化所导致的人口流动以及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造成的等等。所有这些社会问题的原因都存在很大程度的客观性,它们与西方国家社会发展相伴而起,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缺乏有效调控的结果,劳动者个人因素在这些社会问题出现或加剧的过程中并不是决定性因素,个人对这些社会问题的发生和蔓延通常无能为力。[1]

社会问题原因与性质的变化决定了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根本性质与目标的变化,传统社会救助制度与措施无法有效解决全面出现的失业、贫困、老年、健康和住房等问题。新的社会发展时期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种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目的不再是消极被动地对贫困者提供有限救济,而应是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预防贫困,于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即社会保险制度在西方国家应运而生。这种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不再是对贫困结果的救济,而是通过国家实施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防止社会成员由于个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贫困,这是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根本性质的变化。在社会保险制度下,社会问题不再主要被视为个人责任而被认为是社会责任,领取社会保险津贴成为一种公民权利而不是社会对个人的施舍。政府不再是社会保障费用的唯一承担者,社会成员同样要承担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不仅使社会保险制度所需要费用建立在一种更加坚实的财政基础上,具有更大的预防和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也使普通民众因履行缴费义务而在获得各种社会保障津贴时既有一种权利感也有一种责任感。这种以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通常被称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2]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