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层次体系同样存在一个变化的过程。从理念方面来讲,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层次体系的基本理念存在一个从个人责任到国家责任再到国家、社会与个人共同责任的变化过程,从政策实践方面来讲,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层次体系的制度安排显著地体现出一个由自助到国家保障再到社会保障的过程。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层次体系不仅体现在各种社会保障制度项目即社会保障制度内容体系之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中都存在责权关系即层次体系,也体现在各类社会保障制度对象即社会保障制度结构体系之中,任何社会保障制度对象都会在其所参加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中体现出责权关系。
注释:
[1]丁建定.从济贫到社会保险.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60.
[2]丁建定.从济贫到社会保险.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54-255.
[3]20世纪30年代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把养老金领取者的年龄资格降低到65岁,1940年1月,英国政府对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主要内容是降低妇女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资格,规定参加国民保险的妇女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降低到60岁,男子仍为65岁。
[4]A. H. Halsey, British Social Trends since 1900, Macmillan, 1988, PP 499-501.
[5]李琮.西欧社会保障制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56.
[6]国际劳工局.2000年世界劳动报告.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9-10.
[7]世界银行.防止老龄危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5-10.
(作者简介:丁建定,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杨泽,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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