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欧社会保障制度的三个体系(3)

论西欧社会保障制度的三个体系(3)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西方国家在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同时,也开始关注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相关的社会救助制度在主要西方国家开始出现。1918年,德国开始实施失业救济制度,英国颁布产妇和儿童福利法,建立母婴保健制度,并实行军人失业补贴制度。1919年,德国实施由国家承担责任的伤兵救助,英国颁布战争年金法,为参战士兵提供特殊的年金。1920年,德国颁布福利法和健康严重受损者法,英国开始对50岁以上盲人提供养老金。1924年,德国颁布关于救济义务的条例和关于公共救济的前提、方式和程度的原则,确立了公共救济制度。1932年,法国实施家庭补贴制度。1935年,德国开始实施家庭补贴制度,英国也实施失业救济法。1939年,法国颁布家庭法典,建立家庭补贴制度。显然,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不仅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与家庭补贴制度等也开始逐步建立,西方主要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内容体系正在走向完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相关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西方主要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内容体系建设的重点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建立。1945年,英国颁布《家庭补贴法》,建立家庭补贴制度。1946年,英国又颁布《国民保健法》,实施国民保健福利制度,法国的《家庭补贴法》将家庭补贴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人口。1948年,英国颁布《国民救助法》,正式建立起国民救助制度。1951年,法国颁布《失业救助法》,建立失业救助制度,1952年,英国颁布《家庭补贴和国民保险法》,提高家庭补贴的标准。1954年,德国颁布新的《家庭补贴法》,完善家庭补贴制度。

20世纪中期,主要西方国家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保障相关服务进一步发展,主要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内容体系进一步走向完善。1961年,德国通过《社会救助法》,建立社会救助制度。1963年,德国又实施了老年补贴制度。1970年,英国颁布《国民保险法和家庭补贴法》,完善家庭补贴制度。1974年,德国实施农林从业者补充救济制度。1975年,英国颁布《儿童补贴法》,以儿童补贴制度代替家庭补贴制度。

显然,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内容体系存在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西方国家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出现时,其内容主要包括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制度。20世纪上半期,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已经扩展到包括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全部社会保险项目以及社会救助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内容范围越来越广,除了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外,还有种类繁多的社会福利制度及社会保障服务。于是,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内容体系逐步完善起来。其主要内容包括先后成为不同时期的重点的三个主要方面:一是针对全体有收入者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这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社会保障权利与义务的协调关系;二是针对没有收入或低收入者的社会救助制度,这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体现政府对社会特殊群体的责任;三是针对全体公民的公共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服务,这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内容,主要体现公民基本生活和发展权利。这三个组成部分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内容体系,其完善程度则在一定意义上代表某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达程度。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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