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如何回应民意(11)

审判如何回应民意(11)

——基于卢埃林情景感理论的考察

【注释】

[1]本文所称的民意,是指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一般性认识和对特定个案的看法或态度,它是社会公众对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感受,通常是零散的、感性的,情感、情绪等因素占很大成分,缺少系统性和完整性,但表征着特定群体和阶层中的人们的意见、要求或愿望。也有学者使用公众意见、大众民意、舆情、公众判意等概念。参见陈林林:《公众意见在裁判结构中的地位》,《法学研究》2012年第1期;于晓青:《司法裁判中的法理与民意》,《法商研究》2012年第5期。

[2]参见陈兴良:《刘涌案改判的法律思考》,《华东刑事司法评论》2004年第1期。

[3]参见夏勇:《死缓适用条件之反思——以“李昌奎案”为例》,《法商研究》2013年第1期。

[4]需要说明的是,民意与法院的博弈并不是仅出现于各类影响性诉讼之中,而是同时存在于众多普通案件当中,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5]转引自吴渤:《最高法院院长:判不判死刑“要以人民感觉为依据”》,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4/11content-7956313.htm,2013-01-20。

[6][德]马克斯?韦伯:《法律社会学 非正当性的支配》,康乐、简惠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0页。

[7]参见范忠信、郑定、詹学农:《情理法与中国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页。

[8]苏力:《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考察及思考》,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53页。

[9]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6页。

[10]转引自王绍光:《民主四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4页。

[11]参见孙笑侠、应永宏:《论法官与政治家思维的区别》,《法学》2001年第9期。

[12][德]卡尔?恩吉施:《法律思维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德文第七版作者序”第1-2页。

[13][美]鲁格罗?亚狄瑟:《法律的逻辑——法官写给法律人的逻辑指引》,唐欣伟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9页。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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