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如何回应民意(12)

审判如何回应民意(12)

——基于卢埃林情景感理论的考察

[14]孙笑侠等:《法律人之治—法律职业的中国思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页。

[15][18][19][21]参见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0-201页,第201页,第30—31页,第201页。

[16]参见王亚新:《民事诉讼的程序、实体和程序保障(代译序)》,载[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王亚新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页。

[17]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李昌奎案”的再审判决与其说是对民意的妥协,毋宁说是对二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的纠正。二审判决根据1999年《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所确立的“邻里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事司法政策,认为李昌奎与被害人王家飞之间的纠纷属于邻里纠纷并且两者之前存在感情纠纷,李昌奎又有自首情节,于是对李昌奎判处死缓。有学者指出这是对“邻里纠纷”的误用。参见车浩:《从李昌奎案看“邻里纠纷”与“手段残忍”的涵义》,《法学》2011年第8期。

[20]See Karl Llewelly, the case law system in America, Paul Gewirtz.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9,p82.

[22]卢埃林认为法律现实主义者的任务就在于,将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引入法律研究领域,通过对法官的判决意见书进行个案分析,找到法官审理案件的技巧和艺术,从而证实法官审理案件的过程并非特殊化的,而是一般化的、可预测的,进而发现法官在哪些情况下应运用其职业理性,在哪些情况下应运用其普通人角色的生活感悟、良知和正义感。

[23][26] See william twining,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1985,pp.222-223,p.490.

[24]See Julius Cohen,Llewellyn’s Lea-Ways,1962Washington University Law Quarterly,1962

[25][27][28][30][21][32][33][34][37]See Karl Llewellyn, The Common Law Tradition: Deciding Appeals,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60, p. 122, p. 99, p. 60, p. 427, p. 450, p.427, p. 402, p. 147, p. 183.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