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开掘中国政治发展内源动力的战略抉择(3)

社会建设:开掘中国政治发展内源动力的战略抉择(3)

 二、成长内生秩序:社会建设拓展中国国家治理的战略空间

秩序的存在是任何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培育社会的内生力量和构建社会的内生秩序,不断拓展国家治理的社会空间和政治基础,进而实现社会秩序建构模式的现代转型,即从外在秩序为主导向内生秩序为主导的转变。事实上,政治权力所主导而构建的外在秩序,是一种建立在命令与服从的结构之上,并由社会外在力量刻意建造和设计的强制性秩序,可能与社会自身内在的运行规律和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背道而驰。因此,任何一个现代社会,如果社会本身缺乏内生的基础性秩序,政治往往不是整合社会的力量,反而成为分化社会的力量,是诱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内生秩序是人们在日常生活的社会互动过程中,主要通过社会自身的力量和公民个体的自律与自治所形成的一种秩序形态。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底线,其核心构成要素是植根于基层社会并以信念、道德、传统、习俗和经验等形式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共识。作为社会秩序最具根本性和基础性的构成因素,内生秩序强调通过掌握特定地方性知识的社会个体的自由行动,实现多元经验与知识的共享与互补,进而在渐进调适的过程中推动社会的整体性成长与变革。并且,这种分立的人类个体在一个包罗万象的秩序中的相互调适,能够赋予文明以整体的创造性活力,从而不断推动社会进步。内生秩序是更适合人性、更能激发人的创造潜能的秩序形态。

作为一个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超大规模社会,后发国家赶超型现代化对有效行政的需求是巨大的,这种“高行政管理”模式必然导致政府主导。在“发展型国家”的治理结构与体制条件下,国家政权的力量一直居于秩序建构的主导地位,而社会力量长期被国家力量所覆盖和遮蔽。这种执政党和政府主导的秩序建构模式有利于社会资源的集中和动员,也能够凭借对社会自主空间的挤压和资源垄断体系,形成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组织化依附关系,乃至直接运用国家机器的强制和威慑力量长期维系某种程度的稳定和秩序。但是,这种秩序建构模式却极大地扼杀了社会的生机与活力,窒息了个体的创造力,耗竭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内源动力,使得国家建设一度陷入低水平循环的内卷化困境,公民社会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发育,遏制了国家与社会的现代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确立,现代社会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育与成长。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并相应催生了各类社团组织的蓬勃发展。所有这些带有公民社会性质的民间组织,其组织化的利益诉求与权利表达,有利于对政治权力实施异体监督和外在规约,是推动中国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社会化与民主化的重要力量。而“现代政治的使命就是对国家的权力施加制约,把国家的活动引向它所服务的人民认为是合法的这一终极目标上,并把权力的行使置于法治原则之下”。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在塑造和改变国家权力结构与运行逻辑,而且孕育出与国家相对独立的力量——社会,使得中国的转型与发展有了全新的根基和立足点。现代社会的成长与发育,不仅壮大了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成长着中国社会内生的基础秩序,更为重要的是为中国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可持续的动力支持系统。中国发展的内在动力结构逐渐回归常态,即从单纯的国家推动,转为以市场为中轴、以国家和社会为两轮的“双轮驱动”结构。社会的发育与成长,不仅能够带来“双轮”的均衡,而且能够大大增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引擎动力,社会力量的活性化和平等参与为推动经济繁荣和政治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创新机制。在政治国家与市场经济之外,建构一个自为的公民社会,这是中国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旨。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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