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关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2)

贺雪峰:关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2)

棚户区则是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尤其是在原国有企业改制前的福利分房中形成,房屋建造质量较差,基础设施不好,规划不合理,建筑高度不够,居民居住空间狭小等等,但即使如此,棚户区的棚户也是有房户,不同于发展中国家无房的真正搭棚临时居住的贫民窟居民。

改造城中村和棚户区,首先是要对具有城中村和棚户区房屋产权的居民进行补偿。因为乱搭乱建,城中村也好,棚户区也好,合法不合法的建筑面积都很惊人,尤其是城中村村民以这些合法不合法的建筑租出去得到了大量租金。现在改造,就必须给他们以利益补偿。按什么标准补?往往要按高标准补,且还会出要高价的钉子户,结果,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每一次改造,都需要国家投入巨额资金,而被改造的城中村村民,则是户户千万元,城中村村民因为城中村改造而暴富。这个意义上讲,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国家出了钱,城市得形象,村民得利益,这个过程中,村民是纯赢,国家出钱得形象,至少没有全输。这里面有一点小小遗憾或不公正之处是,城中村改造中,之前就因为城市发展而获得巨大利益的城中村村民,又因为政府改造城中村,进一步获取了巨额利益。不经过任何努力也不承担任何风险就可以获取每户数以千万计的利益,这是不正义的事情。这些城中村村民凭空获取的利益,一定要有人来出。这个出钱的人归根结底是国家,而国家的钱又是纳税人的钱,也就是说,是纳税人为城中村改造买了单。广州亚运村海星沙,之前即是一个城中村,改造这个城中村,广州市政府花费40多亿,海星沙村也因此人人变成千万富翁。

更重要的是,之前租住在城中村的进城农民工,现在再也找不到脏乱差从而租金相对较低的居所,尤其是找不到离城市中心较近因此就业机会和商业机会较多的居所。为解决进城农民工的居住问题,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建廉租房,地方政府在偏远的地带建了廉租房,农民工若去租住,租金可能低了些,就业却大为不便。因此,廉租房无人租住就成为普遍现象。进城农民宁愿住在之前的脏乱差的城中村中。

这样一来,城中村和棚户区的改造,虽然让政府得到城市建筑的形象,代价却很大,一是资金付出代价,二是进城农民工较之前更加居无定所。

三、

相对于城中村的村民,租住在城中村的进城农民(不只是进城农民而且包括大量白领)的数量要多得多,这些进城农民才是城市所要关注的主体。这些进城农民工并不会因为城中村改造甚至不会因为廉租房而可以在城市获得更好就业和更高收入。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城市很难为所有进城农民提供在城市体面生存下去的就业和收入条件,国家当然也没有足够财力为全民提供高水平的社会保障。这就是为什么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有大规模城市贫民窟的原因。中国的特殊之处恰在于,进城农民在进城失败之后,还可以选择返乡。进城获得高收入的稳定的就业,就融入到城市中来,进城失败,要落入到贫民窟生活中时,中国农民至少还可以选择返回自己家乡。正是当前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及其塑造出来的对进城失败农民的保护机制,而让中国城市没有一般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大规模贫民窟。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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