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切实把城中村改造好、事办得更好

践行“枫桥经验”切实把城中村改造好、事办得更好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第一类,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第二类,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介于前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据了解,城中村是指农村耕地被国家收走后,剩下的宅基地被快速发展的城区包围形成的城市中的农村聚落,具有建筑密度高、出租现象普遍、外来人口较多、村委会自治、土地产权归集体所有等特征。近些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中村已经成为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最薄弱、短板弱项最突出的区域。不仅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而且有众多年轻人、新市民、外来人口居住生活于此,却未被城市公共服务所覆盖,导致他们不能很好地融入城市。可以说,城中村不仅是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洼地”,也拉低了城市面貌和整体形象,更影响到城市高质量发展。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新时代城中村更不应该、也不能成为“脏乱差”的代名词。面对城中村日益凸显的上述问题,推进城中村改造不仅势在必行,而且从长期来看,还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中村改造不仅是一项事关民生福祉的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促进城市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大事。如何切实把城中村改造这项惠及百姓幸福的好事办得更好,各级党员干部要践行“枫桥经验”,切实把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的《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落实到处。具体来说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统筹谋划,分类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破茧成蝶的系统工程,绝不只是让城市的“面子”更好看,更在于让城市的“里子”更充实。不同的城中村,形成原因、周边环境、现有产业、居民特征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各地党员干部带头注重加强调研,统筹谋划,因城因村施策,切实做到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民生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是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鉴于城中村改造涉及多方面问题,如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如何兼顾各方面利益,就需要党员干部走好群众路线,多听取各方意见,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确保不改则已,改则必快、改则必成。须知,如果方案不够细致具体,就可能面临改造到一半被卡住了,造成事倍功半。

三是要依法依规,持续推进。城中村改造固然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也不可避免地会触动少数人的既有利益。这就需要我们的党员干部多借鉴“枫桥经验”,依法依规把各方诉求协调好,把矛盾逐一化解掉,让该项工作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得到持续推进。尤其是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工作中,要明确权责、细化措施,依法依规开展,切实从源头减少后遗症。同时,在引入优质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时候还要注意提供一定规模比例的低成本创业空间,保障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创业需求,构建完整的社区生态。

民生无小事。相信有各级党和政府的支持、有广大百姓共同参与、有党员干部的带头履职尽责,城中村改造定会实现产业形态优化、居住功能提升、城市文明跃升的巨大变化,市民更加安居乐业。(来源:宣讲家网)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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