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应尽快建立农地经营的准入与退出制度 (3)

刘奇:应尽快建立农地经营的准入与退出制度 (3)

(七)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可能面临的风险大致有:农民失地又失业风险、社会融入风险、乡村债务风险、粮食安全风险、土地质量风险、生态环境风险等。一是建立农地流转风险评估机制,包括风险评估实施主体、评估责任主体、风险评估程序。二是构建农地流转纠纷的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农民对农地流转的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素养,改进农地流转中的政府服务方式,维护农村土地流转中的自愿、公平、有序原则。采用先进技术搭建具备风险分析、监控预测、动态决策、综合协调、应急联动、风险评估等功能的社会风险预警平台,实现农地流转风险出现时的及时有效应对。完善农地流转中民间调解、行政裁决、司法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三是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通过推广使用土地流转示范合同,鼓励建立和完善土地租金预付制度。在土地流转面积较大地区,鼓励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通过政府补助、流入方缴纳等方式,保障基金由企业、村集体和乡政府集体保管。一旦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时,可用此基金来化解风险,对农民予以补偿。

(八)成立农地经营准入审批委员会

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林业、国土、发改、财政、科技、环保、工商、质监、商务、金融等部门参加的农地流转经营准入审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或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工商企业、农业专业大户、较大的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审批,审批前置条件是充分与农民协商,达成一致。

(九)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

1.加强农地经营权转移管理。村域范围内的农户间流转可自由进行,但须经村委会审核备案,变更手续。超越村域范围的农地经营权流转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流转双方应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办理流转合同鉴证手续。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按管理职责分别由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进行归档,并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由省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进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后,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协商机制,加强农村土地用途管制。

2.保障农村土地流转收益。土地流转双方应根据土地质量、产出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流转价格。流转期限超过5年的,应当建立价格调整机制,明确约定调整时限和幅度,分时段确定流转价格。流转双方应对各种政策性补贴、流转期满后地上物权属及补偿办法、土地征占应得补偿的归属等作出明确约定。确权确地到户后流转的,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确权确利和确权确股流转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经营或流转给其他经营主体的,土地收益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户储存,并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合理分配土地收益,确保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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