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改革与法治建设具有全局性、关键性、战略性意义,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在全部领域的改革中,法治改革先行是其他领域改革能够规范有序实施、最终实现改革目标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人们的目光主要投放在经济领域的改革上,法治改革的步伐及具体法律的制定严重滞后,实质法治更为滞后。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无法长期良好运行,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完善法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迫切需要以法治凝聚改革力量,以此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改革势态以及最大公约数的改革共识。
关键词 法治 市场经济 改革 治理体系 治理能力
法治建设是中国未来深化改革至关重要的核心内容,是全方位综合联动改革中其他领域改革的关键枢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这是由于界定和理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治理边界的关键是政府职能和权力边界的界定,而政府职能和权力边界的界定,关键靠法治。在“法规治理、激励机制、社会规范”这三大基本制度安排中,“法规治理”是最为核心和基本的制度安排。因此,法治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之间具有很强的动态互动内在逻辑关系。在全部领域的改革中,法治改革先行是其他领域改革能够规范有序实施、最终实现改革目标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法治改革、完善立法,才能使各个领域的改革规范化、有序化和制度化。如果法治改革不推进,必定会严重影响其他领域的深层次改革。
可见,法治改革与法治建设具有全局性、关键性、战略性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专门用一个章节论述“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将改革和法治同时向“全面”的层次升级,一方面是“全面深化改革”,另一方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法治”的至关重要性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长期以来,人们的目光主要投放在经济领域的改革,法治领域的改革常常处于从属和被忽视的地位。过去30多年中国的法治发展受制于政治、社会、经济体制结构和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法治状况只能随着外部环境起伏,而外部环境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改革的方向和力度。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尽管在中央文件和媒体中屡被提及,但法治改革的步伐及具体法律的制定较为滞后,实质法治也相应滞后,具体执行同样遇到种种困境①,影响到了其他领域的改革,由此难以形成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的全方位联动改革和综合治理。
法治的市场意义
法治②为什么至关重要?一个好的法治环境,可以支持和增进市场,真正让市场发挥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③。市场的本质是“无为而治”,“无为而治”的必要条件是完善市场制度,让市场有效,而让市场有效的必要条件是要有一个有效的政府,一个有效政府首先得是一个有限和定位恰当的政府,因此,政府职能转变成为关键。市场有没有效,关键取决于政府职能的有效界定,其定位需要由法治来规范化、有序化、制度化。“无为而治”不是什么都不管,而是基于法治的政府治理,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无为而治”的法治经济。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是不能够良好运行的,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完善法治。
法治和人治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法制,而在于法治是否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民主是中国跳出兴亡历史周期律④的必由之路。法治是一个以多数人和多元利益并存为基础的社会调整机制,是和谐社会的本质内涵。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市场提高到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地位,但当前中国市场化严重不足,在制度上有许多限制,再加上政府本不应该有的权力过多,市场活动往往受到权力干扰。前者要求在立法上改革现有制度,后者则要求完善执法和司法体制,建立更为有效的监督体系,两者都呼唤法治体制的建设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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