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两个主题是限制政府权力和赋予公民个人权利,界定和划清公民权利和政府权力的边界。其首要作用就是制约政府的行为,约束其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限制政府的权力就是为了保护市场不受“看得见的手”随意干扰。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区别于传统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在于其制度的基础是法治(the rule of law),也就是依法治国,这是现代法治社会和传统法制(封建法家)社会的本质根本差别。在传统的法制社会状态下,政府及其领导者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独立于法律的权威之外,享有不遵守法律的特权⑤。中国古代“刑不上大夫”的司法理念,就说明中国在封建主义时期不是法治社会,最多只能算是法制国家。为什么要强调依法治国?法治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根本制度基础,主要用来约束政府以及个人的行为。如果政府行为不受法律制约和约束,独立的企业制度和自由交易就没有根本的保障,那么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当然,法治还要赋予公民个人权利,同时约束经济人行为,其中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维护市场竞争。对经济发展来说,最重要的是合同要得到执行,财产要得到保护。保护产权,就是产权神圣不可侵犯,谁也不能掠夺别人的财富。有了法治,产权就能得到保护,人们就会把自己的资源和精力全部投入于创造财富,经济才能发展,整个社会才能走向富裕。⑥因而,一个国家经济长远发展的保证就是依法治国。
与此同时,法治与民主政治也是密切相关的,是民主深化发展的需要。邓小平1986年9月3日在会见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时就曾提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⑦如前所述,法治是一个以多数人和多元利益并存为基础的社会调整机制,民主制度的不健全往往会带来法治上的欠成熟。当前,中国还是一个关系社会,而不是一个契约社会、法治社会。其根源是政府的触角无所不至,过度干预经济,使得规则让位于“关系”,这本身就说明中国的市场制度还不是非常成熟。
那么,民主要靠什么来保证呢?靠分权(或放权),分权保障了一定的民主。具体来说,包括政府部门之间分权,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分权,政府和民间的分权,以及民间内部、不同群体、不同人之间的分权,即不让财富和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或利益集团手上。分权对保证民主非常关键。为什么要分权呢?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个体逐利。由于经济社会活动方面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因而往往需要采用分散化决策的方式,再加上个体的自利性,为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需要给予人们尽可能多的自由选择权。⑧
只有民主与法治、分权相结合,实行宪法政治,才有可能跳出历史周期律支配。只有重视大众对政府的监督,用制度来约束政府及其领导人,才能彻底解决长期执政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和体制问题。为什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市场经济,其经济绩效和社会效果会有非常大的差异?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有些国家在体制转型的系统中,其他体制改革难以满足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和支撑,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法治环境、民主制度,权力过于集中,陷于权力设租、寻租的权贵资本主义的泥淖中难以自拔。所以,有效市场的必要条件是有限政府,大量减少直至消除政府角色越位和错位的现象。建立有限政府,关键是要让公权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民众的监督。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层次发展和矛盾问题的不断涌现,法治建设正变得日益紧迫,成为中国顶层设计中的刻不容缓的议题之一,随之而来的还有如何让法治落地,用法治精神筑牢中国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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