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后的能源改革

三中全会后的能源改革

“中国能源政策与战略圆桌会”第一次会议(下)

核心提示:本次三中全会从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上强调了改革,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了改变,但是执行情况依然很难。这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第一是利益集团的问题,国企的实力和能力已经今非昔比;第二是法律问题,现在涉及能源的法律非常多,中央地方的法律有几千条,而改革不能违法,这就意味着要对清理法律规定做大量的工作。

[ 改革价格的管辖权,权力要下放。过去政府觉得连一碗牛肉面的价格都要监管,但是明显的价格垄断却不管,这不符合三中全会精神 ]

与会专家(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 骏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

王文彪:亿利资源集团董事长

王玉军:华润电力执行董事兼总裁

刘京生:中金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  萌:第一财经研究院

能源研究中心主任

陈卫东:中海油能源经济研究院

首席能源研究员

陈宗法:华电集团公司

政策法律部主任

范  必:国务院研究室

综合经济司副司长

郑新业:人民大学

能源经济系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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