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文科:发改委能源所所长
三中全会《决定》对能源领域改革的论述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总体改革论述,诸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也涵盖对能源领域改革的指导;二是直接对能源领域改革的论述,比如,“自然垄断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等。
三中全会对中国下一步能源改革提出了重要指引。如何进一步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能源领域改革?中国能源政策与战略圆桌会第一次会议对此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国能源政策与战略圆桌会由第一财经研究院发起,本次会议由第一财经研究院与中华能源基金会合作举办。
刘京生:雾霾是下阶段改革的
突破口
能源领域是计划经济最强大的领域,包括市场、价格等方面。能源领域的垄断也更集中,比如“三桶油”。能源领域的改革难度很大。
从5号文件开始(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国家电力公司被分为7家),关于能源改革的研究就有很多,包括价格和机制上的改革,但是成效甚微,包括最简单的把电网公司辅业剥离出来都非常困难,所以能源改革是一个攻坚型的改革,或者说改革难度最大的领域。
本次三中全会从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上强调了改革,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了改变,但是执行情况依然很难。这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第一是利益集团的问题,国企的实力和能力已经今非昔比;第二是法律问题,现在涉及能源的法律非常多,中央地方的法律有几千条,而改革不能违法,这就意味着要对清理法律规定做大量的工作。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