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后的能源改革(4)

三中全会后的能源改革(4)

“中国能源政策与战略圆桌会”第一次会议(下)

核心提示:本次三中全会从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上强调了改革,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了改变,但是执行情况依然很难。这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第一是利益集团的问题,国企的实力和能力已经今非昔比;第二是法律问题,现在涉及能源的法律非常多,中央地方的法律有几千条,而改革不能违法,这就意味着要对清理法律规定做大量的工作。

韩文科:

赋予国企真正的企业定位

围绕三中全会决定,对能源领域的影响比较大的改革有几个:第一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是一条主线;第二是关于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涉及到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民营企业更多平等进入能源领域;第三是天然气、电力等的价格改革,这是突破的重点,这样能源领域的改革就能推进。

我的观点是,我们不要再强调每一个具体改革都要搞顶层设计才能推进,三中全会的决定就是最大的顶层设计,改革的目标已经提出来了,改革的路径可以多元化。总体上我讲两个话题。

第一,从价格改革实现三中全会之后的能源改革突破。近期落实三中全会决定必须要突破的是什么?应该是价格改革。

从政府来讲,定价权的让渡要推进。既然三中全会提出了要改革价格,那么政府就是要和下放审批权一样,让渡定价权。

但这先得列出来哪些价格的管理权限要让渡。让渡清单搞出来了,就不能再继续打着完善价格机制的旗号继续延续政府对价格的管制。这是从政府方面谈价格改革。

改革价格的管辖权,权力要下放。过去政府觉得连一碗牛肉面的价格都要监管,但是明显的价格垄断却不管,这不符合三中全会精神。在价格监管方面,到底哪些应该是中央政府重点监管的,哪些是应该下放的。有的是要下放给地方政府,有的是要下放给社会机构、社会组织,实行自律性式管理,或者行业规范性的管理。总之,要建立一个比较符合市场机制的价格管理体制。

从企业来说,在价格方面,就是要确立企业自主定价。什么叫企业自主定价,就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价。企业不能自主定价,资源就不能充分由市场来配置。企业自主定价可以作为价格改革的突破点,立马就可以做,比如说成品油定价。

成品油定价,为什么要发改委公布,为什么不让中石油、中石化自己定价?无非是担心企业把价格定高了,搞价格垄断,我觉得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如果中石油、中石化不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定价,搞价格垄断,正好就在它们头上改。所以我们可以叫人家自主定价。我们也要相信企业,我觉得企业也不会胡乱定价。反而是没有政府给它们扛着了,它们会更加认真地分析市场供求趋势,更加谨慎地制定产品价格。改革要用市场环境去约束,政府可以从监管的角度干预。定价不合理,老百姓会反对,消费者也会反对;如果垄断价格,违背市场规则,政府就给开罚单。这样,就会逼着我们完善管理机制。所以我觉得应该让企业有自主权。三中全会说得很清楚,国有经济、民营经济都是市场经济,既然都是市场经济,为什么国有企业就没有自主定价权,这从道理上也说不通。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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