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激励政策要落实到调动人的积极性上来。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院所转制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办企业的股权激励政策。构建以鼓励创新为目标的人才评价机制,改进科研院所和大学的考核制度,将成果转移纳入科研人员评价和考核体系。实行政府支持与市场选择相结合的人才引进政策,政府人才引进计划应重点满足参与国家重点研究项目和创新型企业的需要。
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积极拓展企业创新的融资渠道。根据创新和创业的各阶段特点,建立多层次的创新融资渠道,为创新链条上各阶段的创新活动提供便利融资条件。继续鼓励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和创业板股票市场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办区域性证券交易市场试点,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向创新企业倾斜等。
完善技术转移机制,规范技术市场。加强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建议近期从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与技术转移入手,培育我国的技术转移机构和发明资本经营公司。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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