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强调农业经营主体契合国际经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些海外分析人士指出,这从根本上强调了农户作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地位,并提出了保障这种地位的制度、组织安排,与一些国家的成功施政经验相契合。
新华社驻多国记者深入调研后获悉,以农户为主体,为农户经营提供组织保障,构成相关国家涉农政策的基本取向。
地处澳大利亚东南部的墨累河流域是这个国家稻米主产区,该地区的生产效率、技术水平以及市场营销能力均位居世界前列,这离不开“垂直整合”模式:稻米种植户通过对合作社组织澳洲稻米种植者协会(RGA)持股,参与从稻米种植到产品加工,再到市场营销的各个环节,使其产品通过RGA自有品牌统一包装和销售渠道行销国内外。通过这种模式,种植户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议价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日本农林中金综合研究所主席研究员阮蔚说,中国决策层强调规模经营的“适度”,这符合中国国情:中国的农村仍有大量劳动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承载的就业功能仍很重要。
她指出,要确保农户的农业经营主体地位,不宜让企业直接闯入农业生产领域,更不应让企业与农民争地争利。从日本等国经验看,企业可以在生产以外的农业服务领域发挥更大作用,比如在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产品加工、销售流通等农业上下游的服务领域,存在着企业和民间资金参与农业的广阔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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