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续稳定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时间表”,这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质是实现制度现代化;制度现代化的集中表现和实现关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质是实现制度现代化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是一场深刻的制度革命。正是站在制度变革的高度,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总目标和总任务,这就是,“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邓小平关于制度变革的一系列精辟论述,实际上包含着通过制度改革实现制度现代化的重要思想。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立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了根本性推进和保障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建设水平还不高,在制度体系和各项制度架构中都还不可避免地“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因此,革除制度和体制中的弊端,不断提升和推进制度现代化水平,就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不可回避的革命性任务。制度现代化与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技现代化相比较,是更为重要、更为本质、更为关键的现代化。不实现制度的现代化,其他方面的现代化不可能持久,甚至不可能实现。正是从这个根本意义上说,改革是一场新的深刻的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现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体制中的主要弊端是什么?邓小平作了精辟分析和回答,这就是,主要是封建主义残余和官僚主义,这是我们体制、制度中一切弊端的“总病根”。邓小平深刻指出:“官僚主义是小生产的产物,同社会化的大生产是根本不相容的”。要实现现代化,“非克服官僚主义这个祸害不可”。如果不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邓小平这些振聋发聩的分析,虽然讲于30多年前,但是在今天仍然具有极强烈的现实意义。30多年来,我国各方面现代化建设虽然取得了跨越式的进步和举世公认的成就,但是就制度层面而言,仍然面临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升现代化水平的艰巨任务。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之所以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重大现实意义不仅在于端正党风、密切党群关系,而且还在于深度解决现行制度、体制中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使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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