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应准确把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部署(3)

陈锡文:应准确把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部署(3)

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户籍人口不断增加,土地指标有限,很多地方已经很多年没有分配过宅基地了,“一户一宅”的承诺难以兑现。此外,由于宅基地的土地无偿使用,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建新不拆旧、违规违章建房等情况。因此,现行的宅基地制度亟须改革和完善,要总结各地经验,逐步向前推进改革。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目前,法律规定农民对宅基地只享有占有和使用权,而对承包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因为宅基地是给农民自用的,不是搞经营的,所以少了收益权。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不是要分给农民什么新的财产,而是要让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实现。为此,目前正抓紧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同时建立完善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扩大和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就赋予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新的权能,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民融资难题。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试点,就是为了逐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保障农民对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

四、如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是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关键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一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二是,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三是,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四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五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扩大服务规模来弥补土地经营规模的不足。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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