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莫让“阶梯水价”变“借梯涨价”(4)

【案例】莫让“阶梯水价”变“借梯涨价”(4)

那么,拿什么来破解水价改革的“阶梯难题”呢?仅靠两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恐怕难以破解。譬如,关于“一户一表”改造,指导意见中指出:国家对户表改造资金实行支持政策,各地列入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管网改造项目,可将户表改造工作纳入项目建设内容;地方也要加大力度,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发行企业债券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看上去已经明确了“一户一表”改造的资金来源,但是,并没有明确地方财政究竟投入多少,如何进行多渠道筹集资金。

要想改变用水观念陈旧,不仅要通过舆论引导,更需要各级政府或者政府主要官员扮演阶梯水价的“推广大使”,比如,在政府机关率先实施阶梯水价,并公开实施的效果;或以政府主要官员家为推行阶梯水价的范本。另外,还可以通过各种公益活动促进公众改变陈旧的用水观念。尤其是,要把原来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作为推广阶梯水价的重点。

要想改变技术瓶颈,必须要明确“一户一表”改造的资金由地方政府和供水企业来承担,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资金投入比例,不给居民增加负担。甚至“一户一表”改造时的相关采购标准、施工标准、监督措施等,也要一一明确。只有如此,技术瓶颈才不能成为“瓶颈”。

而要想改变“借梯涨价”疑云,首先要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其次要对水价成本进行彻底审计;第三,要对阶梯水价改革效果建立评估机制,即确保“八成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增加”这一承诺落到实处。最重要的是,要理顺水务管理的体制机制,把阶梯水价纳入到《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并把该办法“升级”为条例或法律,让水价改革从行政化推进真正走向制度化。

【启示与思考】

从本意上来说,作为缺水国家,确实需要采取相应的节水措施。因为传统的定价方式,既不科学也不公平,一边是少用者没有获得鼓励反倒是水价上涨的惩罚,一边是多用者“搭了穷人的车”。在具体执行层面,国内许多城市均已成功推行了阶梯水价,而在国外,阶梯水价更行之已久,阶梯水价从试点到全国,理应有一个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按理说,如此科学而合理的制度,何以未能获得公众的理解?其间的原因在于,一是惧于成本上升的恐惧,二是出于不公的担忧,三是表达合理愿望的诉求。阶梯电价的等级如何制定,各地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制定得过低,大多数人都无法保证最基本的需求,那么其支付成本就会上升,定得过高则又失去了实施阶梯的初衷。

从当前的形势来看,阶梯水价是大势所趋,对倡导节约用水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如果我们将超出标准的部分水价看作是对浪费用水的一种“经济惩罚”,那么相应地,我们就应该对那些未超过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降低他们的水价。否则,极易让公众觉得阶梯水价就是在“变相涨价”。

水,是每家庭的生活必需品,实行阶梯水价理应慎之又慎,要务求不背离政策初衷,不给居民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尤其不要给公众留下这是打着阶梯水价的旗帜“变相涨价”的不良印象。

水电气作为生活必需品,其价格调整维系到民生,必须最大化考虑民生利益和民众意愿,并尊重其参与权与监督权。阶梯水价全面化须关注民生,才能走得稳也走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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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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