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
中共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提供了基本范畴和基础资源,而这“三个倡导”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是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化和简洁表达。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三个倡导”以后,客观上就存在三个范畴之间的关系。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个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最基础、最根本的范畴,它是在全社会进行“三个倡导”和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依据,“三个倡导”是把理论化的核心价值体系具体化和简洁化为全社会提倡的价值观念,使之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更加贴近,更直接地使人们对自身的社会行为形成规范,可以说,这是把理论化的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社会倡导的价值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核心价值体系和“三个倡导”的基础上,提炼出最能反映社会主义本质、反映价值观念中最核心内容的价值。核心价值观具有最高层次,在与社会上的其他价值观念比较中占据首要地位。因此,“三个倡导”是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核心价值观是核心价值体系的简洁化。无论是大众化或者简洁化,都需要在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前提下才能实现。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三个倡导”的关系
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本质、中国精神、价值资源的高度概括和提炼,它是涵盖整个社会各个领域和层面的,核心价值观只能有一个,而不应该有不同层面之分。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社会层面或个人层面,确立的核心价值观是共同的、没有差别的。在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讨论中,不少同志把中共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直接等同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进一步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为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这是当前比较流行的看法。这种从三个层面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观点并不科学。因为“三个倡导”的“24个字”[4]是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范畴,是为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的基础资源,其本身不能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直接表述,也不能理解为从中提炼出了不同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分割为三个不同层面,如果有不同层面的核心价值观,实际上也就否定了核心价值观这一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三个倡导”的内容并不是一个东西,“三个倡导”提出的是全社会需要提倡的基本价值观念,而不是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既不是简单的等同关系,也不是直接的体现关系。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又不能离开社会倡导的这些价值观念。
在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积极推进“三个倡导”是一项前期工作。在社会发展进步中,需要倡导的价值观念有很多,这些价值观念有不同的内容,适用于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层面。以前,我们也提倡过不同的价值观念,但并不是很系统。现在提出的“三个倡导”第一次比较完整、系统地总结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应该大力倡导的价值观念具体是什么。这说明我们对社会生活和活动已经形成了比较一致和明确的价值导向,并能够得到人们的认同。“三个倡导”提出的价值观念更具有全社会应该共同遵守的一般性质,而不是明确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三个倡导”简单地划分为是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观念,也并不很科学。因为对于有的价值观念并不能简单认为它是哪一个层面的,有时它是整个社会应该倡导的。例如,文明并不一定说就是国家层面的价值观念,社会和个人层面也都要讲文明。因为这里的文明不是从国家建设的目标来说的,而是全社会需要倡导的价值观念。又如,和谐也不能说就是国家层面的价值观念,它更是社会层面需要倡导的价值观念,毫无疑问,在个人层面也应该树立和谐的观念。再比如,民主不仅从国家层面来说是一种制度,而且从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来说也是必须提倡的价值观念。还有,诚信也不是只对个人来说的,企业也要讲诚信,政府也必须讲诚信,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要牢固树立诚信观念,诚信才能真正成为我们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所以,可以从不同的层面来理解我们倡导的价值观念,但是,不能把我们倡导的价值观念简单地划分为三个层面,因为价值观念的特征之一就是“跨层面”的,人为地把一种价值观念局限于某一个层面,并不具有什么学术性,而只会给人们的理解带来各种问题。这是我们在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三个倡导”之间关系时应该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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