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知默: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分析 (4)

谢知默: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分析 (4)

传统反贫增收机制是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和推动的,重点在农村,包括“老少边穷”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在政府扶持下起到了重要的带动作用,农民经济组织转变成合法的合作经营实体,在市场中拥有平等的企业主体地位。而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旅游相关产业并没有正式纳入反贫增收机制,第三产业只是在部分地区得到放大,引领城市郊区和部分村镇集中发展文化旅游业,客观上促进农民反贫增收。但相比之下,这些收益集中在少数地方,未能达到普遍受益的程度。

2.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化发展反贫增收机制

自1980年代以来,我国旅游业逐渐兴起,继名山大川等自然风光旅游之后,民族民俗旅游逐渐成为一些地区新兴的旅游产业形态。在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古城古镇古村落也成为新的旅游点,民族文化与旅游形成互动效应,相互推动着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在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链上,民族地区大量农村劳动力除了部分转移到沿海城市当农民工以外,大多数在当地消化,成为这个链条的一员。尤其在民族村镇旅游的发展过程中,农家乐、农家菜、农业景观旅游、农村体闲旅游等直接带动农业产业直接服务于民族文化旅游产业,促进当地农民脱贫增加收入。

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反贫增收主要有几种机制模式:其一,大型自然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附近增加民族文化表演场所,大量具有一定民族文化底蕴的当地少数民族农民直接成为表演人员及其它服务人员,部分人在演出中逐渐成长,并带动周边人员加入其中,首先使这部分人有了增收机会。以及宾馆酒店和餐饮业发展带来就业增收人口的增加。这主要得益于企业的推动,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产生的效果。其二,城市化的发展带动乡村旅游的发展,在民族地区,以民族村镇旅游为主要形式的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具有代表性,主要有几种基本模式:“政府主导型”、“社区自主型、“企业主营型、‘政府+企业+农户+协会复合型”等。在西南地区己经形成系列民族村镇,成为全国知名景区景点。其特点是,大多数农民直接成为民族村镇旅游经营管理的主体,带动附近村寨的农业生产活动为民族文化旅游服务。民族文化旅游产业不仅直接成为民族地区农民反贫增收的渠道,而且带到周边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这些村镇直接从第一产业转化到第三产业中来,成为全球市场的一部分,并具备了循环发展的能力。

随着区域经济整体发展带来一定的规模效应,西南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在反贫增收中实效也随之增加。政府主导的市场化经营管理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样相对松散的经济发展策略对区域经济特色的形成具有一定开放性,也调动了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各个主体之间在利益博弈中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性,尤其在“政府一企业一农户”三角权益主体的博弈中,农户明显处于弱势,政府为了增加财税收入,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形成强强联合之势,在三角博弈中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农民的反贫增收是整个经济活动的附属品,客观上收入增加,但所得远远少于应得部分。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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