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效用如何“一石三鸟”?

简政放权效用如何“一石三鸟”?

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这是新一届中央政府履新一年时间以来,第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简政放权动作频频,除了对外传递继续迈出改革坚实步伐之外,也加速兑现本届政府对公众作出的简政放权承诺。

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庄重向社会承诺:在现有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1700余项中,本届政府至少要取消和下放其中的三分之一,即567项。截至目前,经过连续五次取消和下放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实施,已达这一目标的一半。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2月17日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届政府采取高密度、大力度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的手段,提速布局简政放权,在传递中央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定决心的同时,其所产生的积极效用以及释放的改革红利,也值得包括市场经济主体、广大民众以及施政主体政府自身在内的全社会共同期待。

简政放权,效用一石三鸟

“应该承认,在改革开放初期,必要的行政审批有利于加强市场监管和明确管理目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繁多的行政审批已经形成了壁垒。”李拓认为,一直以来,政府的有形之手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产生的负面影响越发突出,对市场的控制和监管不利于市场自身发展,一方面造成了腐败滋生,另一方面也对市场主体的活力形成了制约。

“审批权力的泛滥在社会方方面面都有体现,这从本届政府履新一年来的五次减少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就可窥一二。”李拓表示,国务院提速布局简政放权,重申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即应该交由市场的就要交给市场,政府只需要管好自己的事情,不要过多干预市场自身这一无形之手。

据记者了解,在2013年5月、7月、9月、11月,国务院通过下发决定,先后取消和下放了117项、50项、76项、68项行政审批项目,会同本次取消的64项,对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证照核发以及原本对经济社会参与主体的多类行为进行限制的审批项目予以取消和下放,影响范围和程度可见一斑。

在李拓看来,减少行政审批,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政府和市场各归各位实属必然。“本届政府采取高密度、大力度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提速布局减速放权这一方向毋庸置疑。由此产生的积极效用以及可被期待的改革红利同样值得关注。”李拓说。

用李拓的话说,简政放权可以达到一石三鸟的作用,一是可以进一步释放市场经济主体活力;二是可以减少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与行为的发生;三是有助于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率。“何乐而不为。”在他看来,这将对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釜底抽薪防止腐败,以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积极影响。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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