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作风建设的“四个更重要”

认识作风建设的“四个更重要”

摘要:十八大以来,中央以作风建设开局起步,出台八项规定,铁腕整风肃纪,狠刹“四风”,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坚决贯彻,自上而下涤荡人心,党风政风为之一新,赢得社会广泛赞誉。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进一步树立和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领导干部应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提高认识。

十八大以来,中央以作风建设开局起步,出台八项规定,铁腕整风肃纪,狠刹“四风”,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坚决贯彻,自上而下涤荡人心,党风政风为之一新,赢得社会广泛赞誉。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进一步树立和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领导干部应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提高认识。

认识作风要抓也要带,领导垂范更重要。作风建设离不开明察暗访,离不开督查通报严厉惩处,离不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作风要抓更要带,好作风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我们在抓作风的同时,特别要突出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执纪监督检查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效应。许多作风问题,表现在基层、根子却在上层。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必须从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做起,“把自己摆进去”,做局中人和带头人,坚持立言与立行的统一,时时处处自觉用高于群众的标准衡量自己,用严于群众的要求规范自己。无论是对“四风”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还是下基层接地气、解难题、抓落实,要求下级做到的领导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形成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带一般干部,自上而下、以上率下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干部更要带头端正态度、带头深入实际、带头联系群众、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带头解决问题,用正心律己的实际行动,形成作风建设的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使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众星拱月”。不能把纪律规章当成“手电筒”,握在手中,专盯在基层单位和普通党员群众身上,只对别人提要求、下禁令,自己反倒成了裁判员、局外人。没有上示范,作用就有限;领导不带头,作风难持久。

认识制度设计要吐故也要纳新,“接地气”更重要。作风建设离不开建章立制,纪律约束。中央出台制度改作风、反四风,各地纷纷响应号召,出细则,定规章,积极贯彻落实。但一些地方为彰显创新精神,提高知名度,盲目追求制度内容新颖奇特,不顾实际,层层加码,热衷搞史上最牛全国最严,越到基层、标准越高,规定越严。如把正常的公务消费取消,正常的人情往来封杀,下基层调研一律自带干粮和方便面,企业“宁静日”禁止一切检查,宣布无会周、无会月等等,名气是赚足了,但矫枉过正走向另一个极端。上级提倡开短会,但不是会议开得越短越好,而是要更加注重会议质量,尽量减少那些没有多少实质内容的会议。上级提倡说短话,也不是话讲得越短越好,而是要减少空话套话,务求提出一些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真知灼见。上级倡导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是取消正常的工作接洽,而是要防止铺张浪费、遏制奢侈之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既要态度十分明确,落实不打折扣,也要按照中央规定精神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务实、规范的落实办法,更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以求实效为目的,把精力更多放在“内功”上,少一些“花架子”,多一些真办法;少一些沽名钓誉的虚招,多一些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使转作风的各项制度承接地气,落到实处,让人易于接受,甘于坚守。

认识处理要有力度也要靠制度,一以贯之更重要。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狠刹“四风”过程中,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人进行处理是必须的,处理从严也是应该的。但要防止以“权力问责”代替“制度问责”、以“风暴问责”代替“常态问责”,避免出现此一时彼一时的处理简单化、情绪化的倾向。当前,一些地方对干部违反作风禁令的处理还缺少一种自动生成机制,往往视关注程度、影响大小、产生后果择机而为,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偶发性和随意性,导致一旦被处理,被处理者不是从自己的过错行为上找原因,而常常是一昧地强调自己“点子丑”,撞到“枪口”上了,心有不甘,未被处理的则心存侥幸,不以为然。问责处理要让当事人口服心服,对其他人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就必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科学细化处理内容,规范处理程序,明确责任主体,严格问责措施。按照问责处理的规定构建完整、可行的制度链条和工作程序,力求使问责处理成为一种制度化、持续性的常态工作机制。在处理过程中,以客观公正为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准确认定错误性质及应负的责任,恰当地给予处理。通过作风问责处理机制的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着力提升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认识抓作风要问责也要问效,群众满意更重要。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作风问责,善政之要;问责从严,执纪关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出台问责制度,强化问责手段,时刻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对不良作风坚持做到常问、敢问、严问,充分发挥问责机制的“稳压”和“增压”作用,理所当然,责无旁贷。但问责不是作风建设目的和终止符,问责数据不是作风建设成效的评判终极标准。即便问责处理人员再多再严,如果“山还是那座山,梁还是那道梁”,或者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了,但事却仍不好办,或者不真办,问题被拖了下来、群众被推了出去,这样的问责又有多大实际意义?相比轻车简从、访寒问暖,群众更期待抓住真问题、结出真成果。相比不摆鲜花不上烟酒,百姓更关心省下的钱花在刀刃上。相比干部提前签到、开会迟到被免职,群众更盼望服务提质、效率提速。作风建设发力在干部,落脚在群众,核心是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关键是解决民生的难题。改进作风不仅要问责动真格,更应在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上见真章,只有把精力放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改进作风才能改到百姓心坎上,才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作风建设要问责更要问效,群众满意最重要。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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