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历史书写的意义所在
传统的观念,历史就是历史,没有大小之分。“大历史”、“小历史”是由美国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提出的概念。他是从历史视角入眼的,所谓“大历史”是指宏观历史,而“小历史”则是微观历史。赵世瑜也提出“大历史”与“小历史”概念。他所谓的“小历史”,是“那些局部的历史,比如个人性的、地方性的历史;也是那些常态的历史,日常的、生活经历的历史,喜怒哀乐的历史,社会惯制的历史”。所谓大历史,就是“那些全局性的历史,比如改朝换代的历史、治乱兴衰的历史,重要事件、重要人物、典章制度的历史等等”。 [1]近于社会史与政治史研究。笔者所谓“大历史”与“小历史”,完整的说法是“大历史书写”与“小历史书写”,是从历史建构单位入眼的,是一个历史书写概念。根据国家与社会二分视野,以国家或全球为对象的历史书写,就是大历史书写;反之,以社会民众为对象的历史书写,就是小历史书写。
为什么要分大历史书写与小历史书写?主要是为了突出小历史书写的重要性。因为,只有一种大历史意义上的历史书写,就会限制小历史书写,没有小历史书写的生存空间。传统的理念,历史就是英雄人物的历史,历史就是国家的历史。在这种大历史视野下,平民是没有历史的,在历史这个舞台上能走几步的都是帝王将相、英雄豪杰。由此说明,大家熟悉的历史都是民族的历史、国家的历史、精英的历史。这样的史学,实际上是一种精英史学。
何以古代社会只有大历史书写没有小历史书写?这是由强国家弱社会性质决定的,也是由农耕社会性质决定的。历史书写背后有一个历史选择权问题。政治权力在谁手中,历史书写就朝对谁有利的方向发展。传统中国是一个“包容式的家国同构的国家”。国家可以涵盖社会,只有国家没有社会。在一个国家强权时代,政府的是否存在,是否记录,影响全局。至于个人,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不会影响全局。平民没有政治权力,没有自己的管道,也无意识做这种事。百姓的声音,不会形诸文字,不会被保存下来。所以,中国传统史学的本质即是一项为统治者提供资治的学问,历史不过是政治史(政府的政治意识与政治活动史)的代名词,这种历史视角是“自上而下”的,它只注重宏大的历史叙事。也是由农耕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简单决定的。传统中国一直处于农耕社会,农耕社会与工商社会相比,明显不同。农耕生产是一种简单再生产,农耕社会以乡村为中心,生活方式相对单调。在照明条件落后的情况下,农民生活是一种自然型生活,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规律,没有夜生活。农民是穷人,是弱势群体。农民的弱势,导致了社会地位的低下。民间力量既然非常之弱,自然民间之事也往往不受人重视,不会被记录下来。历史书写背后的权力,是一个相当核心的因素。
把历史书写分为大历史书写与小历史书写,是为了突显小历史书写的位置。不是只有国家的历史可以成为历史,民间的历史也可以成为历史。不是只有大人物的历史是历史,小人物的历史也是历史,人人的历史都是历史;不是只有国家才有历史,家族的历史也是历史,各个组织的历史都是历史。总之,将历史书写区分为大历史书写与小历史书写,可以给小历史书写以应有的平等位置,改变历史上形成的倚轻倚重的畸形发展局面。
小历史书写之所以要从传记、家谱开始,是因为小历史书写内部,其实仍可细分多种形式,至少可以分为个人史与组织史两大类型。组织史,又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的组织史,如家庭(家族)史、乡村(小区)史、公司(企业)史、特殊群体史(女性、劳工等)。再进一步观察组织史的四大类型,可以看到,家庭组织是最小的社会细胞组织。人是最基本的个体,家庭是最基本的单位组织。所以,个人史与家族史是小历史书写的最基本层面。有了这些,就可以进行其他类型的单位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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