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规划等落实到位,关键是建立推动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这既包括国家层面,也包括省市县层面;既包括政策支持,也包括建立载体和平台。
其一,进行规划分解与细化。中央有关部门正在对京津冀协同发展进行顶层设计,我省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关注相关规划和政策的出台,根据当地情况进行分解与细化,加快贯彻落实,有序推进。同时,将协同发展的主要目标纳入到我省的政绩考核体系中,将协同发展落到实处。
其二,建立政策支持机制。按照协同发展要求,对目前的政策进行梳理和创新,调整思路,将资金、项目、土地等资源更多地配置到协同发展的重点上来,使政策在协同发展上聚焦,形成政策支持的合力。
其三,搭建协同发展载体和平台。一是搭建协同发展决策平台,既包括国家级层面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协调机构,也包括京津冀三方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也包括京津冀各市、区之间建立的合作机制等,形成稳定的协同议事、决策机制,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与决策。二是搭建协同发展实体平台,包括建立三方合作的产业链条,形成研发设计在首都、孵化转化在周边、大规模产业化在辐射圈的产业发展圈层结构,打造一批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竞争力强大的产业链条与创新链条;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园区等,使首都周边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密集区;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环境治理合作体系,形成综合联防联控的环境治理与改善机制,等等。三是搭建协同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将京津冀三方的政府网有效链接起来,增添协同发展专项,形成服务首都经济圈大区域的政策咨询、公共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统计分析综合信息平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信息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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