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国家治理绩效的根本标准(2)

衡量国家治理绩效的根本标准(2)

现代国家治理所需要的是基于社会成员广泛的自觉的价值认同,而非外在强力压制基础上的高层次稳定格局

对中国这么一个典型的后发型大国而言,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是一个在不同历史阶段分别有所侧重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后前三十年,政治建设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建构起现代民族国家基本的制度化管理体系。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压力的叠加,赋予了这一过程过于强烈的国家管制色彩,而对绝对平均主义诉求的过度回应,则在无形中减弱了管理活动的绩效内涵。有鉴于此,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在反思泛政治化弊端的同时,也悄然将核心价值罗盘由绝对公平的一端转向了侧重效率的方向,但令人始料未及的是,以此为开端,以“效率优先”口号为标志的经济体制改革却成为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问题的深层诱因。

应当肯定,在由欠发达社会迈向物质富足社会的过程中,效率优先前提下的利益驱动,确实能够转化为激发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动力。但如同所有改革动因一样,逐利冲动也有其边界。当大多数社会成员意识到,单纯的市场自发秩序更倾向于建立起一种符合马太效应的利益分配机制,而不会像涓滴效应所许诺的那样自动兑现所有人的福祉时,利益驱动其实就已经达到了其价值逆转的平衡点。如果此时仍然缺乏必要的社会补偿机制,那么,逐利原则的泛滥将反噬一切被其视为障碍的规范乃至于自由市场机制本身,进而演化为全社会范围内的价值异化、组织异化、权力异化。时至今日,中国国家治理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比如国家能力不足、社会成长乏力以及“维稳悖论”、经济增长悖论等,从根源上大体都可以归结为国家、市场、社会三者关系错位这一关键问题。

我们强调深化改革要有顶层设计,当然要有法理为依据。那么,对于顶层设计和法理规范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什么,全社会其实应当形成一个清晰的价值共识。实际上,当代中国社会与普通民众倍感困扰的,恐怕并不在于现实中政府管得有多宽、多细,而在于政府究竟是按照谁的利益最大化逻辑确定行使职权的领域与方式。从现象上看,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确实构成了对当前深化改革和社会公平的最大障碍,但我们更不应该忘记的是,离开了资本与异化的公共权力的结盟,这些既得利益集团其实是一天也无法维持运转的。

现代国家治理所需要的是基于社会成员广泛的自觉的价值认同,而非外在强力压制基础上的高层次稳定格局,但为资本逻辑所诱导的政治权威往往难以期许得到前一种认同支持。因此,无论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找到新的可持续增长点,还是跳出维稳怪圈,使稳定与发展真正成为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归根到底都不能不涉及现代国家治理政治价值内涵的回归主题。在回应好这一主题的前提下,“为什么要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改些什么”,“又如何改”等看似复杂的问题,其实也就迎刃而解了。

具体而言,备受关注的简政放权,无非是要通过打破异化的公共权力所划定的利益藩篱,实现对健康市场机制的松绑;而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强调政府在公共服务、公共福利方面职责由善政向善治的过渡,也始终是沿着有利于公权力回归其人民利益主旨的轴线不断推进的。恰恰在此,传统管理与现代治理以公共权力的价值属性度量的分野,不知不觉中显露无遗了。

相对于不得不面对资本逻辑与社会逻辑之间时时浮现张力的资本主义社会而言,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现代化具有一个先天优势

论及至此,我们已经明确了影响一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因素。但是,如何引导政治权力运作理念与方式的公共性价值回归,仍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从西方发达国家历次治理变革的经验来看,在一个有欠公平的、利益格局已相对固化的条件下,剥离公共权力与资本间利益关联的努力,往往是一个阻碍重重的漫长过程,掌权者的自省自新未必总是能提供充分的变革纠偏动力。在这个关键的时代节点,如何能让社会发挥出对市场与国家的价值引导与参与督促作用,就显得尤为必要。

反观一些曾经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时下却彷徨于“拉美化陷阱”的后发国家的教训,我们也不难发现,“公共权力的异化→政治权威的弱化→社会结构的极化→社会发展的停滞”之间循环往复的恶性循环,往往最终成为不断吞噬经济发展成果的黑洞,在极端的情况下,精英与民众的对立甚至可能引发共同体本身的合法性危机。有鉴于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中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为什么要把主要基于公共权力主体的“追求善治”,与主要基于社会主体的“激发社会活力”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

当然,一国治理现代化的实际路径,最终不能不受到其治理资源禀赋的影响制约。坦率地说,中国毕竟是一个历史上缺乏社会自治传统,而现实中成熟社会主体资源也仍显欠缺的后发大国,但这并不构成我们回避现代国家治理的社会建设主题,转而试图走市场化国家、市场化社会的所谓“捷径”的理由。相对于不得不面对资本逻辑与社会逻辑之间时时浮现张力的资本主义社会而言,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现代化所具有的一个先天优势,就在于其政治制度建构与运行规则,同社会公益最大化的价值诉求间实现了高度的逻辑自洽。基于这种制度保障而产生的国家与社会间协作大于博弈的关系,也恰恰是我们未来国家治理改革中保障社会导向、规避市场自发秩序风险的一个有利因素。因此,主动放弃这些优势而去另辟蹊径,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是一种明智之举。不可否认,社会主义大国的治理现代化并无先例可循,但当我们真正领悟了社会主义公共权力建立的初衷,并开始理性反思市场导向改革的成败得失,认真审视社会建设内化于政治建设中的制度逻辑时,一条能够破解现代国家治理困局的改革之路,将会日益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

(作者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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