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地方官员获“拆迁绰号”值得反思(2)

【案例】地方官员获“拆迁绰号”值得反思(2)

盘点三

那些“我伙立呆”的拆迁雷语

无悔派:四川成都金华村唐福珍案中曾遭停职后又官复原职的成都市执法部门一官员接受《南方周末》记者专访时说:“唐福珍自焚是一个法盲的悲剧”;“我对唐福珍不存在歉意……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执行和捍卫法律。”

推理派: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天津市宁河县一官员劝说小学老师张熙玲接受拆迁时说:“你以为浇了汽油,领导就免职了?你浇了汽油,你儿子缺了妈妈,你爸爸缺了儿媳妇。你算过这账了吗?把谁处理了?处理了又到别的地方去了。”

“傲娇”派:辖区一合法民宅遭遇强拆,面对《城市晚报》记者采访,长春市高新区拆迁办一官员却训斥记者道:“你应该报道高新区如何发展,应该报道老百姓是如何为难政府、刁难和敲诈政府,应该报道老百姓如何不配合拆迁……”万载县委书记对学者于建嵘说:“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

点评

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理直气壮”?有评论就指出,针对暴力拆迁的问责级别低、处罚一阵风、上面有人保是三大原因。地方政府的拆迁步伐很少因强拆冲突而放慢,从上到下都要求具体执行拆迁者要有执行力度和效率,很少强调依法执行。拆迁不力者屡屡被问责,而强势拆迁的官员还会被认为“有魄力”,“拆出人命的地方,涉事官员大都还在”的现实情况,让人们不由地深深叹息。

给强拆官员起绰号,管什么用

因在成都大力推进拆迁而被坊间称为“李拆城”的李春城;被老百姓称为“季挖挖”的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原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孙善武在担任洛阳市领导时,被群众称为“孙善扒”;时任普洱市委书记,将“同意搬迁大大地好,不同意搬迁大大地坏”语录挂在嘴边的“拆迁大佐”沈培平……这些绰号背后,透露出当地市民强烈的愤懑与怨气,也折射出百姓权利的贫困。

按理说,一座城市该不该挖、扒、拆,怎么挖、扒、拆,其决策的程序应该是先征求民意,再走集体决策,甚至要走人大程序进行审议,但为什么某些地方有时一个市委书记或市长,就能决定一座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走向?只能说,“季挖挖”、“孙善扒”、“李拆城”这样的官员权力过大且不受任何约束,百姓的权利则过于式微、贫困。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张狂,甚至会吃人。

多年来,一些地方不仅上演了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雷语”,也上演了“极尽能事”的拆迁悲剧,令人一再错愕。譬如,“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强拆是我们在全世界牛X的资本”;“不强拆,知识分子吃什么”……这些“雷语”折射出一些官员已习惯于把自己打扮成正义的化身,每每先声夺人地强调这样一个行政理念——强拆有理、强拆有利;凡是反对拆迁的,就是社会经济的“绊脚石”,就是对抗政府。

至于拆迁悲剧,更是触目惊人。强拆的闹剧,将一些被拆迁户的权利、法律的尊严一次次碾压。或许有人认为,拆迁横行的根由有二,一是畸形政绩观在作祟,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有关;二是,暴利驱使。一些暴力拆迁事件背后,有着事关开发商、地方政府的暴利作祟。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人性与民意、法规政策束缚不住个别官员强拆的手,其根源在于违法乱行政几无成本。在层层政绩渴求的时代背景下,一级级地方政府几乎都对土地财政有着天然的渴求,对GDP数据有着本能的追求,所以,同级和下级有违法拆迁行径乃至强拆出愤怒的民意时,涉事官员往往不仅少有被问责的,反而会被认为“有魄力”、“有作为”而被包庇甚至提擢重用,像“季挖挖”、“孙善扒”、“李拆城”皆是,都是在民意的怨怒中不断升迁,而他们的倒台,却的确与曾经的强拆并无直接关联。

可见,杜绝强拆,问责强拆官员,关键还在于还权于民,让百姓的权利坚挺起来,有资本去对抗混乱行政的权力。否则,即便被拆迁户手持宪法,肩扛国旗,也无法阻止推土机的肆虐。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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