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孩子,让我们一起守望生命(4)

【案例】孩子,让我们一起守望生命(4)

讲究孝道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中华民族历来非常重视孝顺父母和尊敬兄长,“二十四孝故事”也一直在民间流传。但是,由于受“左”的思潮干扰,相当长的时间里,它却一度被视为封建伦理道德观而加批判,致使人们提及子女应对父母孝敬时,莫不怕被扣上封建“孝子贤孙”的帽子而讳言“孝”字。近几年,由于党和国家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传统孝道中的积极因素重新受到重视。我国目前正逐步进入老年型社会,老年人日益增多已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甚至是严重滞后,“老有所养”还不尽如人意,养老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还必须以家庭为主。2012年6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中新增一条“常回家看看”,引起社会巨大关注和争论。同年8月13日,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全国老龄办、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共同发布“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节假日尽量与父母共度;为父母举办生日宴会;亲自给父母做饭;每周给父母打个电话;父母的零花钱不能少;为父母建立“关爱卡”;仔细聆听父母的往事;教父母学会上网;经常为父母拍照;对父母的爱要说出口;打开父母的心结;支持父母的业余爱好;支持单身父母再婚;定期带父母体检;为父母购买合适的保险;常跟父母沟通;带父母一起出席重要的活动;带父母参观你工作的地方;带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游;和父母一起锻炼身体;适当参与父母的活动;陪父母拜访他们的老朋友;陪父母看一场老电影。对此,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吴玉韶称:“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与旧‘二十四孝’形成对比,就是想告诉大家,时代的脚步在不断向前迈进,我们对‘孝’文化的理解,既要传承又要有创新。”由此看来,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的发布,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这是对公民道德建设的一种新探索、新理念、新创造、新要求。

在新时期弘扬孝道,定能会提升全社会的文明道德水准,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真正能做到捐肾救母的能有几人?从2000年上海的薛旖,到2004年山东的田世国,从2006年江苏的小刚,到从2007年北京的葛丽,从2011年湖南的刘敏、上海的高燕,到今年湖北的七岁男孩陈孝天……他们的行为不知道引起多少中国父母们“生子如斯,夫复何求”的感叹。谁说凡人不能成为英雄,谁说孩童不能顶天立地,像田薛旖、田世国、小刚、葛丽、刘敏、高燕、陈孝天等这样的普通人,不论是成人,还是孩童,都在以他们“捐肾救母”的行动诠释着中华“孝”传统的丰富内涵,都一样能够感动中国、感动世人。

【启示与思考】

近日,一个7岁孩子的离去,令无数人淌下热泪。这个名叫陈孝天的孩子,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终于圆了“我要救妈妈”的纯真心愿。他的两个肾脏和一个肝脏,移植给了患有尿毒症的母亲,还挽救了两个素不相识的生命。

生命的延续与传承,总是让人心底柔软,那是婴儿呱呱落地的啼哭,是父母得偿所愿的笑颜。而那血脉相连的守望相助,亲情反哺,更是动人心弦,让人心生敬重,血浓于水,此情最亲。我们看到,当儿子命悬一线,父母挺身而出接力捐肾,不惜自己生命,无怨无悔;当一个家庭风雨飘摇岌岌可危,稚子用最后的光亮,延续母亲生命之火;我们更感叹,面对病魔与困厄,共同的血缘、不变的亲情屡屡书写出此般沉重深厚的生命接力,成为生命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坚如磐石的支柱,闪耀着至情至爱的人性光芒。

生命是一次历程,终点却并非永恒的虚空。正如一份器官移植宣传资料上所写:“死可有不同诠释,可以化为尘土,也可以使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下去。”不管是至亲间血浓于水的救助,还是志愿者无私的奉献,都是那样的高尚与纯粹。在人生最后关头,他们甘为他人的幸福、生命的延续、医学的进步作出最后的贡献,这是一种至高至美的境界,见证了生命短暂却永恒,平凡却伟大。正如小孝天走后,他生命的讯息依然在不断传递,不仅是给母亲带去新生,同样给黑暗中的其他人送去爱与希望。花朵谢了,芳香依旧,超越时空、永不凋零、停驻心间。

从湖北省首例人体综合捐献者魏霞,到眼前7岁的小孝天,他们的命运之所以每每牵动着社会的目光,不仅是因为血肉之躯与疾病抗争的生命韧性,更源于生命接力的大爱温暖了人间。放到大社会里,个体和家庭的悲欢也许显得渺小,但正是这样的“渺小”,却述说着人与人的生命彼此相连,也成为一座城市爱与善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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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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