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信任的构建与执政党公信力提升的路径选择

政治信任的构建与执政党公信力提升的路径选择

信任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关系,公共生活中集体秩序的维护和社会发展的持续性需要这种非制度性的隐性安排。政治信任是信任在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分支现象,是一种以互惠性为核心特征的利益考虑与情感表达,是一场期待通过同他人的真诚合作得到自己所期望报偿的理性博弈。而公信力则是信任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执政党公信力反映了广大民众对执政党的认同和信任程度,影响着执政党执政绩效的高低与执政地位的巩固。

一、政治信任、政党信任与执政党公信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信任理论是公信力这一命题的直接理论来源。当我们采取建立在“国家——市场——公民社会三分法”基础上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理论来分析信任的类型,则政治国家属于完全的公共领域,市场属于完全的私人领域,公民社会中存在着私有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发生的信任关系我们称之为私人信任,公共领域发生的信任关系则称之为公共信任。在现代社会中,公共信任比私人信任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原因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公共信任的对象本身具有公共性;其次,参与公共信任关系的公民须有足够数量,且是一种集体行动,具有非排他性的影响;再次,私人信任是信任双方均衡的横向水平的信任类型,具有可选性,而公共信任是双方非均衡的纵向垂直的信任类型,个人无从选择。[1]执政党公信力与政治信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执政党公信力的研究必须以政治信任为出发点。在现代民主政治的框架内,公权使用的规范化、良好公共秩序的实现与良善公共生活的创建都需要广泛而持久的政治互信,而民主体制中不断膨胀的平等主义和高涨的个人权利意识造就了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大众的多元预期与需求在现有资源系统中难以得到有效满足,且与此同时代议制遭遇的现实困境使各方利益代表面临信任危机,致使现代民主社会的信任遭侵蚀。因此,现代政治信任的理论研究与动态建构对执政党保持较高程度的公信力、有效贯彻执政理念、成功运作好公共权力巩固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治信任是指在一国或者地区的文化传统影响下,民众经过自身的政治社会化,提升理性的政治博弈能力,主动通过沟通系统了解、掌握整个政治体系运作的相关信息,基于对稳定、合作、凝聚的社会秩序和良善公共生活的实现与持续存在的诉求和期望,自觉自愿认同、支持既定的政治制度和执政体制,委托其假定的有相应技术能力和责任感的权力代理人代为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并接受因此所可能带来的风险。政治信任内含着四大结构性要素,即作为主体的公民,作为客体的政府,作为媒介的沟通系统和作为催化物的特定环境。公民主体——作为施信的一方,公民通过两种途径卷入政治,作为政治活动的参与者,积极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影响政府制定利于自身的决策;作为普通国民,则是资源的提供者和获得者,同时也是受管制者,公民在享受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的同时也要尽到对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政治体系客体——作为受信方,会面临公众的各种政治态度与评价,一般主要有信任、不信任或政治冷漠三种情况。政府肩负着公众的托付,承载了公众的期待,而且相对来说在政治信任及其形成中是强势和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如果其不能努力去为自己营造值得被信任的现实基础条件与氛围,就很难争取广大民众的信任。沟通系统——在任何形式的信任关系中,信息的获取都极为重要,公民主要通过间接的渠道——如大众传媒这种信息载体寻求所需政治信息,形形色色的媒体是大众表达利益诉求和反馈情况的主要渠道,其所提供的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倾向性会直接影响公众对政府活动的评价。环境——政治信任关系都是发生在特定的环境之中,不仅涉及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权威当局的执政体制及所制定的各种制度等宏观环境,还包括具体的社区和家庭等微观环境,在农业、工业与后工业社会等不同的历史时期,分别存在着习俗型、契约型和合作型三种不同形态的政治信任;且民主政体与独裁政体也会催生政治信任关系的巨大差异,公众的信任和制度化不信任与政治的民主化相辅相成,而在独裁政体严格控制的社会中,制度化的信任是被强加和非正常灌输的,对不信任的惩罚也相当严厉,所以独裁政体环境下的信任关系十分脆弱,极易崩溃。

政党信任是社会公众对政党在执政或参政、议政过程中体现的能力、素质、品性的主观评价、心理反应和价值判断,主要表现为对政党目标的信心,对政党行为的认可。[2]作为现代民主政治基本表现形式的政党政治,包含着民众、政党和公共权力三个基本要素,这三个要素之间的关系构成了政党政治的基本框架。[3]P47在政党政治的框架内,民众是公共权力的最终所有者,政党作为民众表达意愿的工具是民众和公共权力之间沟通的桥梁,一头联系着民众,另一头联系着公共权力,它只有得到相当一部分民众的支持才能生存和发展,也只有掌握公共权力或对政府的运作施加影响才有存在的价值。[3]P42政党与民众的关系是政党政治中最重要的政治关系,就执政党来说,其与民众的关系构成它与公权关系的基础。广大民众的自觉认同、信任和支持赋予政党执掌公权的资格。而执政党要赢得广大民众的支持和拥护,首先必须具备较高程度的公信力,即具备能让民众信任的能力。民众与政党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民众之所以信任政党,是因为其利益需要通过政党对公权科学、合理、有效的运用得以实现、维护和发展,而政党恰巧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来围绕国家政权开展活动,正是基于二者之间的利益联系,就产生了民众对政党的信任。第二,政党能够通过自己的政治纲领和政治实践在广大公众中形成自身的影响力与号召力,树立起良好的公众形象;执政党执政理论的解释力、执政理想的吸引力和理性的说服力能塑造和激起民众的信心,并据此建立和维护其权威,使民众产生并保持对执政党值得托付和信任的信念。政党信任的实质是公众对政党的纲领、政策和行为所产生的实际社会效果及其满足大众需求的状况所进行的肯定评价。

政治公信即掌握权力的少数人必须对公共权力所有者多数人负责任的信用,[4]是政治行为主体与民众所达成的隐形或默认的契约要求行为方必须履行的一种信用。因此,政治公信力就是政治行为主体向广大民众作出恰当承诺并努力兑现其承诺而赢得公众的普遍信任所拥有的权威性资源的能力。由此,将政治行为主体替换为执政党,执政党公信力是指执掌公权(国家政权)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现代政党满足不同利益主体诉求建立特定政治权威维系自身合法性赢取特定政治信任的动态资源系统,它是政党执政的生命线,是民众认同度和信任度的反映。执政党公信力包含做出恰当承诺与兑现承诺两种基本能力。对于执政党的承诺能力,所有执政党的承诺都必须是面向全体人民的,其核心是民众利益的广泛实现,是基于自身能力条件和客观实际的恰当承诺,即可以经过执政当局的努力得以实现。在当今社会利益诉求多元化的情境中,执政党的承诺应该建立在对社会现实与矛盾的敏锐洞察、清醒估价和科学判断的基础上,承诺作出的最终依据是在整合民意的过程中所找到的那个相对的平衡点。较之承诺,兑现显然困难许多。要将执政党对广大民众的主观回应变为实实在在的回报,制度、机制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综合作用至关重要。从根本上说,执政承诺的兑现依赖于一整套既能体现执政当局的执政意志,又能促进民众利益广泛实现的科学高效的制度机制。执政党的执政实践围绕民众利益的实现这个中心服务,执政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取决于执政党对民众诉求与期待的回应性及其广泛实现的程度。执政党兑现承诺的能力就是其服务于群众利益广泛实现的领导社会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和发挥制度机制功能的能力。[4]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