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信任的构建与执政党公信力提升的路径选择(4)

政治信任的构建与执政党公信力提升的路径选择(4)

(三)建设政党与国家及社会新型和谐关系,拓宽执政基础

理性、有序的利益表达与政治诉求,需要具有现代经济基础、文化素养、权益观念和社会行动方式的诉求主体。在传统社会,“子民”与“臣民”只有“顺从”和“激情”,不可能形成自主、平等和理性的公民个体。当前,处于社会转型中的我国公民社会尚处在成长的“初级阶段”,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行为尚带有传统社会的文化胎记和计划经济时代行政化、等级化与依附性的痕迹,“有序政治参与”的现代公民社会基础并没有完全形成。为此,培育现代政治文明的公民社会将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课题,“努力的方向包括:推进自由平等契约关系的市场经济,建设形成公民社会的物质基础与动力机制;建设以理性、平等、自尊、宽容、公平、和谐为价值选择的现代政治文化;按独立、平等、自治的契约规则来构建和规范公民社会的各种组织内部与组织之间的结构功能关系;培育社会公民普遍理性诉求的权益精神。”[8]与此同时,政府在只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下,把原来属其职能范围内的一些事务逐步转交给公民社会去运作,职能有限的政府在公众眼里不再是曾经的全能形象了,公众对党和政府的预期将变得更加理性,从而缩小执政党执政绩效与人民期待之间的差距,促成双方稳定持久的政治互信关系;由于职能更加明确,政府及其行政人员便能更好地履行其公共服务职能,取得更多令公众满意的绩效,执政党及其政府也就会在社会大众心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并增进广大民众对执政党的理解、认同与信任;国家所控制的社会资源也会随权力的下放而自上而下地转移、分散给社会,公民个人也因此获取和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资源,通过对其所获资源的高效利用并增进与执政当局的双向互动将达成更多的行动共识,能有力促成集体行动的一致与协调。也正因为如此,公民社会与国家在政治过程中会实现更大范围内的一致性,在公共事务的处理上互为补充、相互促进,通过现实中的良性互动增进彼此间的和谐互动合作关系。在这样的社会中,党群关系更加和谐与密切,公众的政治信任比较容易产生并将使执政党赢得更广范围且更具持久性的民众认同、信任和支持。通过上述努力树立起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和政权体系的信心,增进人民对权威和权力的认同,使执政党的政治公信力与社会公信力的持续提升成为可能。

(四)创新执政绩效理念,提升施政能力与实效

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其行动与社会交往互动的初始动因,其需求的满足程度则是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的深层次动因。由于从传统向现代的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急剧社会分化和频繁社会流动,使得社会结构、需求结构和利益结构处于不断地变化与重组之中,整个社会需求形态的多元与多向化必然导致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差异、竞争与矛盾冲突。鉴于此,执政党要善于在宏观上全面正确地把握与科学整合多元化的社会需求,充分重视社会需求的和谐,通过切实提高执政绩效来努力平衡与化解转型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需求的矛盾与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就需要我党不断创新执政绩效观念,构建起科学的执政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选择多元化的评估主体,设计制度化的评估程序,不断提高其执政的业绩与效率,把不断增加民众“可实际感受到的幸福”作为最根本的施政目标:切实关注民生,[1]在经济得到稳步发展和增长的基础上持续扩大城乡就业,促进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活得有尊严;[2]加快社会建设的步伐,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促进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全面提高大众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其政治意识及综合素质与能力;[3]进一步建设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社会福利水平;[4]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法治社会;[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和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通过上述努力不断提高当局施政的有效性,施政绩效合乎大众预期,使整个政治系统赢得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的民众好评和信任;使民众自觉接受其领导,认同执政党的宗旨及其执政价值取向,理解其执政理念,支持其执政政策,认同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广大民众的这种政治情感将在更深层次上对执政党公信力构成持续深远的影响,使执政党的公信力能始终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执政党本身的素质与能力即执政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取得民众信任的程度。“所谓执政能力,指的是执政党依照法定程序执掌与合理运用国家机器,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正确领导和科学管理各项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本领与水平。”[9]执掌与行使公共权力的执政党其执政能力决定了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对广大民众作出并实现恰当承诺的能力决定了民众对它的信心与信任,决定了它在民众心中的影响力与号召力,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是构成其执政资格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面临着诸多的考验,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必须不断提高执政党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需求的施政能力,不辜负广大人民的重托,进而赢得社会各阶层的持久认同、信任和忠诚,巩固其执政地位,应注重10种能力建设:(1)通过不断加强对具体形势和任务进行科学分析的能力建设来确保执政纲领与路线的科学性与合理性;(2)通过不断提升其合法掌握与行使公权的本领和水平来增强其执政合法性、巩固其执政地位;(3)不断提高其驾驭各种国家机构本领,加强其对各种政权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协调能力建设;(4)不断提升其科学运用国家机器有效推动经济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能力;(5)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不断增强其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利益诉求的能力;(6)不断加强其社会整合与政治整合能力建设以妥善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7)不断增强其法制观念提升其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能力;(8)不断提升其正确处理国际关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能力;(9)不断增强其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应对能力以及对各种风险的抵御能力;(10)注重从严治党、拒腐防变,不断加强其保持自身先进性与增强生命力的相关能力建设。通过以上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多方面执政能力的不断提高,有效提升执政党的执政公信力,为执政党公信力的不断提升提供不竭的能力资源。

(五)建设制度化不信任的法理规范,开发公信力制度资源

政治制度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执政党及其政府要提高自身的公信力,关键在于构建有效制约公共权力的制度。公权是一种强制性的力量,具有自我膨胀与扩张的特性,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异化,所以,执政党在掌握公权后,必须以维护和扩大社会公利为核心,构建有效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的科学制度,自觉使自己执掌的公权服务于大众的根本利益,减少公权运行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偏差;要以保障民众的各项民主权利为导向,构建科学的公权运行机制以确保政治的民主化。只有公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执政当局才会对人民负责。现代政治信任的本质特征是制度信任,完善的政治制度可以确保权力运作的规范化、执政方式与工作机制的科学化,能使民众对执政党政治权威和执政合法性的不信任停留在可控的范围内。而据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制度化的不信任越多,自发的信任就会越多”。[10]在现代民主政治的制度设计中,政治不信任应成为公民受到法律保障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力,它是政治信任的重要源泉。卢曼有一段关于制度化不信任的经典阐述:“不只是在个人情况下,而更多的是在系统的层面,信任依赖于将风险倾向保持在控制之下,而且依赖变得不太大的失望额。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人们就可以假设,需要较多信任的高度复杂的系统,同时也需要较多的不信任,因而必须使不信任制度化,例如采取监督的形式。”[11]在社会大众普遍认同现有制度核心价值理念的基础上,隐存于公民文化中的理性怀疑精神有助于形成对权力运作和制度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控制,保证其公平和正义。适度的政治不信任对政治体制的改革、制度的设计与运作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当今大规模社会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频发预征着政治信任的严重缺失,而政治不信任的制度化表达是现代社会一种有效的“减压阀”。鉴于当下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为把不信任的表达有效纳入规范的制度与体制内,我们应致力于制度化不信任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充分利用好政治不信任的可协调性,及时对其进行科学的疏导,加以制度化的引导与规范,在可控的范围内将其妥善处理好,实现政治信任和不信任二者的良性均衡。其一,通过宪政与分权制衡、定期选举与公职任期以及问责制与质询制等制度的设计和合法性原则的贯彻,构筑起制度化不信任的规范体系,依据不信任文化的理性怀疑精神与理念建立健全公民表达不满与不信任的制度化渠道,并在不断的实践中予以完善、优化。在这些制度安排下,不允许特殊群体与特殊利益的存在,切实保障好公民所享有各项基本政治权利,给受信者非法或非正常行使权力设置障碍和矫正机制,给予公权有效的监督以防止其“为恶”倾向,同时也为施信者提供保障,以共同维系制度的有效性和稳定存续,保证政治过程的公开透明与公共权力运行的可控性,构建政治生活的优良秩序,及时消解民众对执政党各种可能的不信任,为增进双方的政治互信创造条件。其二,设法为公众搭建起同政府博弈的有效平台,不断提高信任主体的理性认知、参与能力,培育、提升其宽容与协商的品行,保证信息的对称性,引导其进行制度化的表达和参与,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活秩序,以有效减少社会冲突维护并促进社会和政治的稳定。其三,适度培养公民理性的怀疑精神,形成对公权行使的有力监督,充分发挥公民制度化不信任的正功能,及时消除其负功能,利用制度化不信任正向推进政治互信的累积与存续,使政治信任与不信任和谐共存,协力推进政治的民主化与现代化,进一步夯实执政基础,在不断变动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秩序中寻找新的合法性解释,全面提升执政党的制度公信力,巩固执政地位。

(六)创建新型沟通互动平台,拓宽公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

要通过建立健全各种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畅通普通公民的参与、沟通渠道,丰富其参与内容和形式,全面提升其实际参与能力与水平,在正确认识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媒体工具的功能作用的基础上对其加以科学与充分的利用,引导、鼓励广大民众积极、理性地参与规范的政治过程,增强民众与政治系统互动中的互惠性,强化民众控制或影响政治过程的政治成就感,提高公众的社会信任度,以此稳步提高社会资本的存量,进而提升政治信任的整体水平与执政党的社会公信力。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执政党应该在科学认识各种新兴媒体并对其作用进行合理估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沟通媒介多与普通民众进行直接沟通,及时了解广大民众更多的真实需求;还应在平时要善于利用各种媒体工具积累良好的信誉,突发危机时能抢抓公正且有解释力的发言权,不夸大更不能忽视,通过令大众普遍认同和接受的方式加以科学引导与合理利用。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重视这些新兴媒体正反两方面功能作用的恰当利用与有效规避,对于其沟通互动的方便快捷性要在相关网络论坛与博客中予以充分利用,切实推动我国微博问政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以此进一步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其负面功能与影响,要认真吸取中东剧变以及近年来我国各种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网络的反面鼓动、发酵与组织作用的深刻教训,在实践过程中采取各种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防止各种虚假信息、网络谣言和网络水军的出现与传播,为广大民众的网络政治参与营造一个良好的沟通互动环境。各种新兴媒体工具创新了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是大众现实问政的有益补充。但作为新生事物,由于其在实践过程中的局限性与有限性,它们需要官方与民间的共同呵护,我们应该理性看待、理性参与,力争将广大民众的网络政治参与导入制度化与规范化的轨道。[12](P53-56)

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是执政党公信力得以构建与提升的动力机制。依据不信任文化的理性怀疑精神与理念建立健全公民表达不满与不信任的制度化渠道,并在不断的实践中予以完善、优化;保证主客双方信息的对称性,引导普通民众进行制度化的表达和参与,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使各种社会力量的释放途径科学化、合法化,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活秩序,以有效减少社会冲突维护并促进社会和政治的稳定。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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