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的权力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以正确的权力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摘要: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是紧密联系和团结群众为实现“中国梦”而共同奋斗的精神纽带。要保持党的群众路线核心信念不动摇、工作方式不扭曲、实践效果不淡化,关键要看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地对待和使用权力。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是紧密联系和团结群众为实现“中国梦”而共同奋斗的精神纽带。要保持党的群众路线核心信念不动摇、工作方式不扭曲、实践效果不淡化,关键要看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地对待和使用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提出要按照“深学、细照、笃行”的要求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道德情操,切中要害地提出了领导干部掌权用权的根本宗旨和行为规范。因此,要将深化政治行政体制改革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统一,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在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促进权力的行使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监督于群众。领导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具体就是要做到:

权为民所用

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赋予,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行使权力除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以外,没有也不应该有其他任何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学习焦裕禄同志“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正是对这一权力性质的高度概括,因此,要坚持用权为民,在制度的框架内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但是,权力又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为群众谋福祉,又易于为个人取私利。一些领导干部以升官发财为掌权用权的目的,或以权谋私、大敛不义之财,或抱有功劳意识,认为辛苦操劳换取个人利益并不为过,这些都是忘掉了权力的民本性的体现。无数历史事实已经表明,贪污腐化侵占人民利益,是脱离群众的直接表现。因此,权为民所用,关系到“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一根本问题。权为民所用就要求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杜绝贪图名利、铺张浪费、奢靡享乐、腐化堕落。

有权必有责

权力即责任,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既要受人民之托行使管理之权,又要履行管理之职,承担管理之责。权力有大小,责任有轻重,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要行使好权力,履行好职责,首先必须要明白权力的含义和自己掌权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该干的事不干,该说的话不说,或者说该做的事没有做好,不该做的事自己虽没做,但下属做了,这就是自己放弃了权力,放弃了责任,就是失职或失察。责任重于山,每个领导干部都肩负着某一地方、部门或单位的建设发展责任,一项决策的失误可能会导致巨大的损失,进一步会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因此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时刻要提醒自己应负的责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时刻把责任放在第一位,并勇于承担责任。

用权须谨慎

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扎根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必须做到用权谨慎。对待权力要常怀敬畏之心,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看淡权力所带来的名利、地位和影响力,看重人民赋予权力背后的责任、义务和服务性,时刻不忘掌权用权的初衷,经常反省自我的不当之处。领导干部用权要做到慎行,常提醒自己一言一行对群众生活和社会风气的影响,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不该要的好处不要,切实做到“淡如秋菊无妨瘦,清似莲花不染尘”;领导干部要做到慎独,环境宽松不妄为,于无人处亦检点,少好大喜功、过分宣扬功绩业务,多思考工作中的不足和改进对策;领导干部要做到慎初,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几乎都是躲不过第一次,接下来就有“多次”,经过量的积累,最终滑向罪恶的深渊,因此要树立不被歪风邪气同化的决心,不以蝇头小利而失大义;领导干部要做到慎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认识到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严格要求自己,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防微杜渐,注重点滴。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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