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和军队改革重点方向和基本原则(2)

国防和军队改革重点方向和基本原则(2)

重点方向三: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当今时代,要建成一支能打仗、打胜仗的军队,必须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之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军事强国,十分注重运用洛克希德、波音这些公司在市场竞争下形成的先进技术更新军事装备,节省资源,很多先进武器都是军民融合的杰作。事实证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充分吸取经济社会体系中蕴含的巨大潜力,军队建设就能获得技术先进、来源稳定和可持续的物质力量。当前,我们还处在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军民融合已进入破除主要障碍的攻坚期和破解深层次矛盾的关键期,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矛盾,突出表现是领导体制还不够完善,融合机制不够健全。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从两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在机制建设方面,要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国家层面上对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行的总体制度设计,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只有建立完善这些机制,才能有效解决军民之间自成体系、重复建设的问题,才能根本改变那种“推动融合靠感情、解决问题靠关系”的局面。在融合领域建设方面,要在武器装备研制采购、人才培养、军队保障、国防动员等主要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把这些体制机制理顺,对于加快我军现代化建设、更好履行历史使命意义重大。比如,我军已经与民航部门协商在全国100多个民用机场签订了供油协定,大大增强了空军全疆域机动和作战能力。再比如,我国拥有远洋运输船舶2000多艘,海员船员65万人,船队运力居世界第四位,利用好这些社会资源,就能迅速提升我军全球行动能力。

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一项战略性、政治性、全局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必须以强军目标为牵引,搞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调整。

基本原则一:搞好统筹规划。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央虽然已有部署,但还要搞好统筹规划。在这方面,摆脱点式思维和线性思维的束缚是非常重要的。这就要求我们,对改革的部署,要有长期的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要有中期的指导规划,明确发展进程;要有短期的实施计划,明确具体任务。还要从战略层面拿出指导性规划或路线图,明确和细化改革目标、思路、步骤、方略等,形成战略决策、战略规划、验证评估和执行监督等完整链条,并能够具体贯彻到各领域和各环节。改革设计中还应准确把握世界军事变革的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变化,及时提出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使国防和军队改革由器物层面逐步深化到制度层面、体现层面;要准确把握好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抓住制约战斗力建设的重难点问题,找到撬动改革的“阿基米德支点”,使改革逐渐深入关键领域,避免改革出现“翻烧饼”在困局;要突出阶段性重点,努力在领导体制、作战指挥体制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使阶段性改革成果成为军队全面创新、整体转型量的积累。还要在力量结构调整改革设计中,解决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要素平衡问题,着力解决武器装备发展与其他要素发展不协调的矛盾,使武器装备、军事人员、体制编制、军事理论这四者协调发展。在这方面,中国近代军事变革曾经付出过惨痛的历史代价,我们必须处理好“硬实力”建设与“软实力”建设的重大关系。

基本原则二:积极稳妥推进。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应根据我国改革进程和我军实际情况,看准一项推出一项,成熟一项实施一项,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改革。要充分考虑国家、军队和官兵的承受能力,掌控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实际进展,尽可能降低改革的风险和代价,使改革积极稳妥、持续不断地推向前进。在具体实施上,区分不同阶段稳步推进,对看准了的、条件成熟的改革项目,“该出手时就出手”,作出具体安排,不能贻误战机;对一时拿不准的先放一放,继续加强研究论证。同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盲目冒进,不能仅凭主观愿望,要求改革立竿见影、一劳永逸。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可采取上下错开、先上后下、先机关后部队的办法,科学安排和掌控改革进程,掌握好各项改革目标任务的节奏,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要形成常态化机制,把改革的长期性规划、整体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有机统一起来,根据不同阶段要求提出具体任务目标,着眼每个阶段解决一两个主要问题,通过阶段性突破积累而又持续性深入推进;要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既要大胆坚决地推进改革,又要稳妥解决改革进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操作性。

基本原则三: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调整。改革优化的是体制,触及的是利益。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同样也涉及格局再调整、利益再分配、力量再均衡,必定表现为一个艰难过程。特别是此次改革力度空前、涉及面广,出台的政策措施与每个单位、每个人发展息息相关。在改革中对某些既定利益格局进行必要调整,是有效推进编制体制调整和一系列相关制度改革的重要前提。军人作为军队改革的主体,其利益满足程度和合理程度决定广大官兵对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支持程度,关系国防和军队改革能否持续深入发展。因此,必须调控好军人与其他社会成员以及军人内部的利益关系,解决好关系广大官兵切身利益的问题,建立完善的军人利益保障机制,以利于进一步凝聚人才、凝聚军心和保持部队稳定。在现实中,面对扑面而来的改革大潮,我们每一个人都会产生复杂的矛盾心态。一方面,看到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一些问题和矛盾,我们都会产生强烈的改革冲动;另一方面,但当改革切切实实发生在本单位、涉及自身利益时,自己的心态就会发生一些微妙变化。这就有一个正确对待改革中利益调整的问题。可见,要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化深化改革、矢志强军的使命感责任感,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此,要有针对性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帮助官兵牢固树立服从大局、维护大局的意识,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自觉增强积极投身改革的主动性和坚定性,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服务改革,凝聚改革的正能量。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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