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从“垃圾焚烧厂争议”看“邻避思维”(4)

【案例】从“垃圾焚烧厂争议”看“邻避思维”(4)

在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之下,台湾垃圾回收实现了如下场景:垃圾分类很细,纸、塑胶、玻璃、金属、电池、灯管、厨余……每天一早民众提着分好的垃圾等着清洁队来收;装不可回收垃圾的专用垃圾袋需要民众花钱买,容量固定且透明,要是垃圾多就要多花钱买垃圾袋,可回收垃圾免费回收;焚烧厂烟囱上装有感应器,信号直通环保部门24小时有记录,超标即罚款——焚烧厂是政府盖了委托民间管理,罚款多了管理者要自负;焚烧厂周围百姓都会给补偿金,离得越近给得越多。随着垃圾变废为宝进程的加快,与大陆情形恰恰相反,台湾出现了焚烧炉“吃不饱”的情况。

与台湾相比,大陆在垃圾处理方面差距明显:政府过于强大且自以为是,不吸收民间的智慧,信息不对称造成官民对立;垃圾处理厂政府投入政府运营,透明度差缺乏监督,运营成本高极易形成亏损;民间力量不能有组织地介入垃圾处理这类社会事务,民众寻求补偿的合理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垃圾资源化利用进展缓慢,环保意识难以提升。向台湾学习,把垃圾变废为宝,像杭州这样的抗议事件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化解。

“垃圾焚烧厂争议”需要冷静和理性

因为维护自身权利,封堵省道和高速路,甚至上演打砸场景,这些行为伤害了他人的利益,也逾越了法律的底线。民众表达自己诉求的急切心理值得理解,但是任何维权行动,都要依法理性而行,过激的做法只会让维权变味,对于问题的解决毫无助益。

类似事件的频频发生,一方面固然反映了民众环境权利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对于民众如何理性表达民意,以及地方政府如何及时公开信息而言,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诚如余杭区民众所担忧的,一是生活环境会不会受到污染?再就是会不会危及龙井茶的生产环境?等等。这些问题均关乎民众的切身利益,不可轻轻放过。

对此,相关各方都应该冷静下来,有所反思,并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行事。民众以“闹大”求关注的做法固不可取,而当地政府似乎也该检视一下问题处置的失当之处,切实保障民众在重大公共项目上的知情权。

对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而言,应该因势利导,以最大的诚意、最大的公开,扩大参与,听取民意,说服民众,在兼顾各方利益、“求取最大公约数”的前提下,扎实推进这一民生项目的建设。

具体而言,一是要构建与周边民众平等通畅的沟通机制,将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控制的情况,向民众讲清楚,正面回应民众的疑虑。民众不了解,只能说明有关方面科普不到位,或者相关解释缺乏说服力。不能动辄认为民众的不同意就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漠视民众的意见表达。

事实上,民众的焦虑并非都是被夸大的偏见。现实中,确有一些垃圾焚烧厂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而这些焚烧项目在其规划立项之初,无一例外都夸下海口,信誓旦旦地保证不会产生污染。

再就是对类似可能存在污染的项目要实施动态监管,并及时与民众进行互动,焚烧厂的排放数据要公开透明。

对于民众而言,在表达合理诉求时,也应该保持足够的平和与理性。既然初衷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自己首先不能违法,听任戾气发泄。必须明白,表达诉求的行为一旦逾越了法律的底线,必然会破坏社会秩序,受到法律追究。

眼下,杭州市政府、余杭区政府均已表态,尊重程序、尊重民意。尽管这样的表态不过是常识的重复,也有些晚了,但毕竟使这一事件开始走向寻求共识的正确路径。期待下一步,当地政府和居民双方,能通过理性对话,求取最大公约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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