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对于一座垃圾焚烧项目所引发的群体事件,其中损毁公共财物以及暴力打砸的行为,显然逾越了边界,自然不应被纵容。相关部门同时还能够从项目的立项、论证、报批流程的不足进行反思,并承诺在没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并征得民众理解支持之前,一定不开工。这样的回应,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
类似垃圾焚烧厂选址所引发的争议,其实并非国内所独有。在一些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便曾经历过一场“邻避运动”。社区民众因为反对建设垃圾填埋场、毒性废弃物处理场,使此类设施的兴建陷入进退两难的僵局。其后这一现象甚至愈来愈多的扩展到其他公共设施建设中,如停车场、收容所等的规划选址等。
对国内民众而言,这一担心更非多余,因公共项目管理失当,监管缺位而导致环境污染,并对周边居民权益造成损害的先例,很大程度上正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根本诱因。可见,真正意义上消除“邻避心理”,绝非力排众议的说上就上,而更在于严格遵守立项、论证的程序,尤其是建立与民众的沟通机制,让民众充分参与其中。而获得项目“邻里”的信赖,又何尝不是公共工程上马的必要前提呢?
邻避冲突的本质是利益博弈,政府是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兴建设施,而居民也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任何一方都不占据道德制高点。因此,只有博弈双方妥协、让步,才能找到最大公约数。政府可以提高项目的建设标准,提高公众的参与力度,甚至提高补偿标准,居民也应该通过自治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但一定要警惕少数人绑架多数人,甚至是绑架公共利益。如果解决问题没有纳入理性的轨道,一定要通过街头抗议来实现,那就是制度的失败。
如何解决邻避冲突,西方国家已经有数十年的经验。笔者以为,应积极促使公众参与决策,恰当把握好利益补偿、善于妥协。此外,还要注意平时加强对公众科学素养的培育。针对具体情况,在一些可能引起邻避运动的项目运作上,在立项之初,就应该建立预案,防范邻避运动演变为邻避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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