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悖论与中国经验

发展悖论与中国经验

一、“发展型国家”

“发展型国家”是一种强调国家驾驭市场的工业现代化模式,提出于20世纪80年代(查默斯,1982)[1],随着广泛关注,成为分析后发国家经济发展的热门理论。促使这一模式迅速走红的主要原因,无外乎这类国家与地区(日本、韩国)短期内完成后发赶超,取得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巨大成就,创造了自由民主国家难以实现的经济奇迹。也正因此,“发展型国家”的有效性与经济表现密切相关;当经济发展陷入低潮、停滞或衰退时,它的正当性很可能遭到怀疑。于是,我们完全可以想象近二十年来的日本经济低潮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对东亚经济的冲击,对发展型国家模式而言是多么大的打击。

(一)“发展”终结了“发展型国家”吗?

新自由主义者的攻击是显而易见的。其主张贸易经济自由化、市场定价、消除通货膨胀、私有化,国家干预被视为经济稳定发展的洪水猛兽。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正好给了新自由主义者攻击发展型国家模式的最好机会。经济危机、失业和通货膨胀的加剧,全部被归咎于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在备受压力的发展型国家里,吹捧放松金融和资本管制、推进私有化、减免税收、削减福利开支等新自由主义论调大行其道(诺姆·乔姆斯基,2000)[2]。

但真正给予发展型国家根本打击的,乃是发展带来的政治危机:经济发展潜移默化地改造社会与政治环境并最终促使发展型国家开始民主化转型,从根本上瓦解发展型国家的基石。教育的普及提高了公民素质,大众参与意识日渐增强,经济发展培育了中产阶级,带来新的政治经济诉求。越来越多独立的权力中心产生,比如逐渐壮大而不甘受政府管制的大企业,约束和限制了国家的调控能力。民主化转型活跃和壮大了各种社会团体,发展型国家的威权体制逐渐瓦解,国家自主性和政策调控与贯彻力大幅削弱。东亚发展型国家的成功最终导致自我消亡,它所培育的社会不再适应支撑发展型国家的正常运转(Castells,1992)[3]。

国家主导的经济发展将扰乱市场秩序,从而带来经济危机。经济发展也会带来政治危机直至解构发展型国家的制度结构。发展带来的这两种危机彼此深化,从而在理论上得出发展型国家的发展悖论。事实上,那些备受关注的发展型国家确实没有长期有效地存在,要么发展成就不明显,要么高速发展时期短暂。不论如何,反对者已经从理论到事实上论证了发展型国家并不是一个适合后发国家选择的“好模式”。

(二)踢走的梯子?

发展型国家的确遇到了困难,但经济发展的现实是,这些困难不足以支持发展悖论的存在,更不能就此证明国家主导是坏模式。新自由主义者鼓吹的自由市场平等竞争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它的结果是拉大后发国家国内的两级差距,而不是均衡发展;但它主张的制度与规则,显然比国家主义的发展型国家更符合全球化下先发国家的利益。毫无疑问,这又是一次踢开梯子的行为。

发展悖论成立的一个重要前提,乃是将发展型国家与威权主义相捆绑。威权主义政体的确为发展型国家提供了许多便利。在查默斯所建构的发展型国家框架内,特征性的四个主要方面无一不需要强有力的国家能力来支持。而一个强大的政府,在后发国家里往往表现为威权主义的形态。威权主义能够帮助发展型国家最快速地将国家发展意愿强加于社会,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官僚组织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发挥自主性,但并不同于发展型国家必须建立在威权政体上(查默斯,1982)[4]。

民主化不是发展型国家解体的原因,后者的消失实际上源于对国家自主性的压制以及对国家驾驭市场经济这一发展方式的放弃。发展型国家的民主转型,实际上是在新自由主义和全球化压力下结束发展型国家模式的结果。当发展模式遇到过渡时期经常出现的经济反复和倒退时,新自由主义将这一常识篡改为发展型国家的必然恶果。为了缓和经济危机,后发国家不得不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这意味着后发国家需按照先发国家制定的制度与规则改造自身,不论这种改造是否符合当下的国家利益。改造的结果是,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机制被逐渐取消,国家自主性被逐渐削弱,从而使发展型国家衰落乃至解体。

民主不是发展型国家的对立面。正如查默斯所言,发展型国家是国家发展的一个先决条件、一个过渡阶段,在其之后可能过渡到调节型国家、福利国家、平等主义国家,或者一个社会所希望采用的其他类型国家。进而他强调,“发展型国家”只代表了一种发展的方式,不对政体、制度的最终类型、结构作含有价值偏好的评价;这正是它跳出了二元对立意识形态的重要表现(查默斯,1982)[5]。

而发展悖论对发展型国家的批判建立在这样一种道德高点上:发展型国家反对自由市场,因而是反民主的;当经济发展到开启社会民主化的程度时,发展型国家的模式必须被抛弃,这是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这一批判,显然混淆了民主制度与自由市场,混淆了政治、社会与经济层面民主的不同含义,并在这种混淆下,进一步地用经济社会的发展替换了人为造成发展型国家解体的原因。

作为一种发展方式或过渡模式,发展型国家不对政体结构等作价值偏好的评价。这种跳出二元对立意识形态的发展模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建构的分析理论,对解读中国经验、理解中国发展十分有效。反过来,中国国家主导下的高速发展亦反过来证实了发展型国家作为一种发展及过渡模式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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