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悖论与中国经验 (3)

发展悖论与中国经验 (3)

 三、留下梯子:国家自主性与经济发展

假若确如悖论所言,发展型国家一方面扰乱市场秩序、阻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会内在地产生政治危机,从而瓦解模式存在的结构基石,那么这一无效且有自我解体倾向的模式的确不应被后发国家所采纳。然而,当观察到新世纪刚刚结束的第一个十年里,中国经济表现与世界经济的对比,尤其是与民主化转型的前发展型国家以及新自由主义倡导者的对比,结论是:被倡导的自由市场的制度在经济危机后发展颓势,而被认为阻碍经济发展且存在内在矛盾的国家主导模式却保持了稳定高速的经济发展。

中国经验现实地演绎了发展型国家的转型逻辑,证实了发展型国家并不是没用的梯子。发展的真相表明,过渡模式存在不稳定和动态特征,而如何实际地运用好过渡模式以便最小代价地取得过渡结果的关键,则在国家自主性的充分发挥。这恰是留下梯子的关键所在。

(一)发展模式的真相

众所周知,过渡模式常存在不稳定性。保持稳定的(常常是中庸的)、结构性平衡的发展,维持某种成熟社会的稳固延续,并不是过渡模式的任务;相反,它考虑的是如何在期望时期内采取最有效的方式实现国家最高目标。综观欧美工业化历史,在剧烈变迁的过渡时期,每一种发展模式都有明显的目标优先序列、倾向性的资源分配以及随之而来的发展代价。

过渡模式的另一个特征是,作为一个变迁的动态过程,模式本身具备随发展进程而动态调整的需要。工业化过程中发展各要素的不断变迁,伴随着经济与社会状况的实时变化,对为推动工业化而采取的各种制度性手段提出革新要求。这种革新要求在数量、对象和内容上的不同注定了过渡模式不会一成不变,而是随发展阶段特有的经济社会情景进行调整。

作为一种过渡模式,发展型国家所采取的发展模式同样具备上述两个特点。然而,这一常识却在评价“发展型国家”时被忽视。资源的人为倾斜以及优先目标的突出发展被认为是对市场秩序的干扰,普遍存在的发展代价被当作模式的特有弊端,甚至在发展型国家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改变而使既有制度结构面临调整优化时,这种改良被认为是放弃模式的一种表现。换句话说,发展型国家因为没有实现结构均衡的、规避风险与危机的以及一成不变的发展,而被判死刑。

发展失衡、模式适应性降低等,这些是发展型国家在起步工业化赶超时可预期的副产品。这些缺陷无须掩饰。相反,发展的真相应当是在后发国家动态的经济社会状况下不断改变制度性手段,调节过渡模式的适应性,直至完成过渡、实现赶超,这正是转型的第二步。在这个过程中,成功的关键在于国家自主性的充分运用。

(二)国家自主性与后发国家发展

自发展型国家的理论提出后,试图运用这一发展模式解读经济发展的研究有许多,除日本外,更多的国家和地区被认为具备发展型国家的特征。除了韩国 (Alice H.Amsden,1989)、中国台湾地区(Robert Wade,1990)外,印度(Ronald J. Herring,1999)、巴西(Kurt Weyland,1998)、墨西哥(Schneider,1998)、以色列(David Levi-Faur,1998)、土耳其(Ali H.Bayer,1996)、法国(Michael Loriaux,1999)甚至16世纪至17世纪的尼德兰和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的德国(Amiya Kumar Bagchi,2000)[8],都在此行列。显而易见,它们并不严格遵循查默斯提出的发展型国家模型,国家导航经济发展的方式不尽相同,但这些案例无疑都体现了一个强国家对赶超经济体的重要性,要求国家自主性的充分发挥。

发展型国家的关键是国家在经济发展与转型中的核心作用。这一作用首先通过将国家首要的发展意志同样变为社会首要意志,其次通过自主地制定合理发展战略,再次通过最有效的政商合作方式来实现;而这三者,都离不开国家自主性。换句话说,国家自主性是发展型国家运转的核心支点。

国家之所以能够独立于社会并对社会特殊利益进行干涉与约束,是因为“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9]。马克思主义谱系内的国家自主性理论将国家自主性当作国家的基本属性,它源自社会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而国家作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第三种力量,肩负起控制并调和社会冲突、维护国内秩序的责任,执行这一责任的力量即公共权力,赋予了国家自主性。衡量国家自主性程度的基本标准是国家形式,由于国家自主性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官僚组织体现的,因此,不同结构的国家形式间,国家自主性的强弱亦不同。比如,行政国家比议会国家拥有更大自主权,且随着社会经济和公共利益的不断发展,国家职能的扩张会促使行政国家比重的进一步上升,使国家自主性在履行国家职能中发挥更大作用(江红义,2011)[10]。回归国家学派则将国家自主性定义为国家系统表达和推进目标的能力。政治组织具有独立于其他社会团体和行为方式的程度,有自身利益与价值,这些形成了国家的自主性(任勇,2004)[11]。国家的强制力使它在任何时候都具备潜在的独立于社会控制的能力,尽管这种自主性的程度因包括国家能力在内的具体因素而千差万别(张勇、杨光斌,2010)[12]。

格申克龙在“落后的优势”理论中指出,落后国家实际的经济活动状态及发展障碍与这种发展本身所固有的高期望值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这种“紧张” 关系成为推动工业化发展的力量;落后程度越大,其“紧张”关系就越强,从而对经济发展的刺激作用就越大。而在将“紧张”关系转化为发展优势的过程中,国家自主性在两个层面上起到重要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国家干预等制度手段,创造工业化转型的“前提”条件。在先发国家中,这些前提条件包括较大规模的私人资本积累、足够容量的工业品市场等,而在后发国家中政府通过国家力量实现资源与资本的集中有效供给、强势的产业扶持、关税保护的国际市场等政策,开启工业化转型的序幕。另一方面,政府结合本国社会经济状况适时地推出恰当的财政、税收、金融与外贸等国家政策,弱化并转化落后劣势为后发技术优势、迫切发展意志等 (格申克龙,1962)[13]。因此,在后发国家的赶超与转型中,强有力的国家能力与自主性的充分发挥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在发展型国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发展型国家中,国家自主性很大程度上通过官僚组织来体现。政府官僚制定发展规划,监督经济运转,通过最优的政商合作方式使经济按既定轨迹发展。倘若缺乏自主性,那么政商合作很可能被私人利益挟持,经济发展将不再受到国家主导并获得连贯计划理性带来的好处,相反国家目标将被强势利益集团目标替代,国家成为特定阶级的俘获品。在一些失败的发展型国家里,紧密的政商合作发生在缺乏自主性的弱国家与强大社会力量的环境中,国家发展目标被特定社会集团利益绑架,比如以墨西哥为代表的官僚威权主义国家便是此种典型。

发展型国家本质上是一种过渡性的发展模式,因此,它比任何一种完备的目标性的政体设计更加注重时效性和因地制宜的程度。先发国家的经验为后发国家提供了发展图景,前者决定的全球化经济秩序更加狭隘地限定了后发国家的转型目的地。尽管如此,在狭窄的路径上,后发国家的工业化仍旧显示出重要差异,比如进程、增长率、产业结构、组织结构等(格申克龙,1962)[14]。发展型国家能否保持一段更长时期的快速稳定发展,关键在于能否发挥强有力的国家自主性,运用制度性手段使本国的工业化进程最大限度地符合于变动的社会经济状况。日本的成功依赖于有效的产业政策,韩国则更注重金融手段的恰当运用,因地制宜的驾驭方式使国家主导的经济发展取得最优异的发展表现。当自主性被逐渐削弱、经济发展不再受到国家理性的主导时,资源配置的驱动从国家利益变成有利于先发国家的国际自由市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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