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社会关系、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既是国家治理的题中之义,也是坚持群众路线之需。当下多元利益群体并存且博弈之态明显,对执政党和政府如何代表民众利益提出多方面考验。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中期,社会利益分化尚未成为社会主要问题,但在改革深化到一定阶段后,呈现出新的特点。比如,各利益群体分享改革成果的迫切性和直接性更突出,各阶层对分享改革红利的期盼更强烈,而资源总量有限,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交织在一起,使得改革的复杂性更为突出,社会关系的调整更迫切。即使在具体问题上,无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还是教育医疗资源的调整,无论是养老金并轨之议还是住房公积金“公正”之争,民众参与议政之势日益强烈,公开透明、开放式决策已然成为大多数人共识。如果延续少数人决策、政府执行的模式,会遇到民众的质疑,更不要说地方或基层一些与民众生活直接相关的问题。换言之,社会关系的调节既需尊重民意又需科学合理,社会治理模式需要大的转变,甚至是系统性转变。从基层实践来看,社会共治是基本治理模式,执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公众都是社会治理力量。群众路线和国家治理都意味着真正实现把人民群众作为改革和社会治理的依靠力量,民众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中,以党的领导帮助民众组织起来,在社会治理中真正实现人民的主体地位。
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共同载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新时期的最大发展,就是基层民众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实现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们以制度化方式参与到村庄或社区决策过程中,为共产党执政和现存国家权力机构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同时原本作为决策方式工作方式的群众路线,被拓展其内涵,意义深远。其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素、精神实质,如民主、公开、法治、效率等,需要有具体的实现途径,而基层民主参与尤其是协商民主制度,恰恰为现代国家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效途径;其二,群众路线要求领导机构、领导者倾听基层社会诉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这又与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相互依存。在实践中,互联网、新型媒体的出现为民众参与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民众参与决策、参与监督已经成为社会主流趋势。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公共舆论事件,大多数与决策过程中民众缺少参与决策的通道相关。其实,毛泽东当年提出群众路线时,主要强调领导者和领导机构主动到基层寻求意见,属于“点”上的调研性质。但在今天,仅靠领导者素质和自觉性到民众中去远远不够,而民主参与、对话协商则把民众视为主动参与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领导者、领导机构单向度调研的不足,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实践表明,群众路线必须坚持,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有新表现、新内涵,把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主张,与群众路线、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联系,融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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