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拆迁式离婚”折射出的真问题(5)

【案例】“拆迁式离婚”折射出的真问题(5)

【启示与思考】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表达了自古以来人们对婚姻的重视和敬畏,但按户补偿拆迁款,催生了应对手段“翻新”,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半村民离婚,甚至有祖孙三代全都在同一时段内离婚了,其中还包括80多岁高龄的老人,说明拆迁政策设计出了问题。

“奇葩”政策催化“奇葩”离婚。按照当地拟定的拆迁补偿规则,涉及占地和房屋征收的村民们的房屋补偿跟户头挂钩,一个户头可认定的房屋合法面积为240平米,这部分每平米补偿3000多元。超出部分按违章建筑算,每平米补偿约1500元。如果房屋实际面积不足240平米,则按实际面积每平米3000多元补偿。直白点说,离婚,多一个户头,便可以获取多一倍的高价补偿款,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出于很本能很简单的“计算”,“那为什么不离婚?”便成了傻子也明白的道理,而“我们家都是单身!”便成了村民们半开玩笑式的普遍现实。

假如稳固、合法的婚姻能够获得同等的利益,相信老实巴交的村民不会使用这种荒唐的方法,但在婚姻自由、双方自愿、离婚不离家的合法方式下,离婚可以获得暴利,似乎又不存在什么风险,“日子照样过”,本意补偿村民、让村民富裕的“政府的惠民政策”也就变成了“毁人婚姻”政策。

近年来,为入园、入学、买房、贷款等目的而选择假离婚的事例早已不是新闻,也是在贵阳,2012年就出现过“扎堆离婚”的景象,时过两年不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变本加厉,房多的家庭离婚,是为了获取高额补偿,房少的家庭也离婚,是为了“卖户头”……当婚姻成为一种利益最大化的工具,伦理道德势必让位于利益之下。

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其所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具体措施等诸多方面都应该忠实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宗旨。在法律和道德、婚姻和金钱的博弈之间,决策部门应有所洞察、有所预防,有所调整。而诱惑、放任乃至纵容民众离婚的惠民(毁民)政策,应当严格审视、检省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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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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