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必须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总目标,深刻之处在于将治理现代化的理念植入国家建设的战略思路之中。“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世界各国追求的理想,“治理”是20世纪后期学者们为实现现代化设计的路径。党中央以正式文件确立了“治理现代化”的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在执政实践中的一个重大抉择。
中国在现代化历程中是一个后起的追赶者,发展中国家的历史方位决定了它需要探寻具有自身特色的国家治理范式。确立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以及揭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在中国现代化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其实,国家治理的事实在人类历史发展中早就存在。人类历史发展经历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国家治理也相应地伴随这个过程而发生着变化。近几十年里,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的深刻变化,科学技术的新变革,时代环境的全球性呈现,都对各国的生存发展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国家治理的价值取向、模式选择、体系建构以及能力状况,不仅决定着国家命运,而且也决定着民族的世界地位。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党的建设必须确立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任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党的建设科学化相辅相成。在政治学理论范畴里,政党与国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各有特定的所指,也有各自的发展规律,但寻求治理则是共同的要求。党中央既讲治国,也讲治党。在一般提法上,国家层面主要突出治理,政党层面主要强调建设。然而,国家治理与党的建设不是相对立的,国家需要治理,政党同样需要治理。所谓党的建设科学化,涵义是按照政党发展的客观规律开展党的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决策表明,坚持党的领导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相一致。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保证,党的领导实现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每一步推进,都为坚持党的领导创造现代的基础。现实告诉我们,当代中国的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坚持党的领导,而在于党实施领导的方式对不对头;不在于党敢不敢于领导,而在于善不善于领导。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着力解决好党的领导科学化问题。党的领导科学化的水平必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契合。契合得好,党才能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中,真正发挥好领导核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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