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将会从转移支付制度中受益。
我国长期实行不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的政策,《预算法》在规定地方预算不得列赤字的同时,还规定地方财政不得发债。由于地方政府没有发债权,但客观上地方政府又有融资需求,只能采取变通的做法,很不规范。本次改革提出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目标,2011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发行地方债。可以预期未来将会形成规范的地方债券市场,可为居民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税收制度改革与民生
税制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是造成市场扭曲较少的中性税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我国增值税改革最终要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逐步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直至取消营业税。增值税环环征扣,不重复征税,可间接降低居民税负,鼓励企业投资,增加劳动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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