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的主要路径(2)

广西:推进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的主要路径(2)

摘要: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刚性束缚依然存在,农业转移人口非农转化的制度性供给与城市运载力的“双局限”,导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仍囿于“多重制约”的窘境。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突破制约,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户籍居民同享一片蓝天、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把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质

消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壁垒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质是城乡人口生存与发展要素在城镇空间的再社会化、再均等化的过程,换言之,亦是以新制度不断消解旧壁垒的过程。当前,应以构建人城合一、产城联动、文城交融、生(态)城互映的新型城镇化模式为主线,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相关要求为导向,着力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盘棋”服务管理统筹体系,构建高效协同机制。一是按“顺利退出农村-成功进入城镇-真正融入城镇”的三大环节,完善以增加供给、提升能力、强化保障、拓展网络为重点的政策支持体系,并针对各类转移人口市民化必需资本的稀缺程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成本分担、权益保障、绩效考核、社区协同五大机制。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重点深化差别化户籍、土地制度、重点镇管理三大领域改革,特别是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机制,破除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的财产权障碍。三是强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明确发改、公安、人社、卫计、住建、工商、教育、科技、文体、社区等主要服务部门的具体责任,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供给到位。

增加基本生存供给

改善中低收入农业转移人口同城生活条件

基本生存供给是中低收入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的安身立命之本,也是集中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空间分布、消除“新边缘群体”与“新二元结构”社会问题的最有效手段。现阶段,广西应着力整合部门惠民资源,将保障和改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水电、食品等基本生存条件纳入重点民生事项。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本地廉租房保障范围,加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流动人口租房、买房中的作用;加强价格监测与食品价格信息的提供,特别要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实行水电同城同网同价;对生活特别困难农业转移人口家庭提供临时救助;加大农业转移人口集中居住的城中村、产业园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交通网络与环境综合治理,保证农业转移人口出行畅而不贵。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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