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虎”与“苍蝇”的内涵关系
“苍蝇”是“老虎”的催化剂。从“老虎”和“苍蝇”的联系来看,“老虎”一般都有一个演化和形成的过程,与“苍蝇”有着密切的联系。被惩治的很多高官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之前,往往都有较为辉煌的个人发展履历,他们之所以从一个称职甚至表现优异的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堕落成阶下囚,除自身个人修养和职业操守存在一定问题外,外部环境影响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一些官员随着地位的升迁和权力的增大,来自各方面的利益诱惑也会随之增加,围绕在身边阿谀奉承的人也会越聚越多。这样,很容易使身居高位的官员产生飘飘然的感觉,头脑发热,在众多“苍蝇”的围绕和追捧之下,利令智昏,忘乎所以,最后走向违法犯罪之路,由人民公仆演变成侵害公共利益的“老虎”。因此,“苍蝇”是“老虎”的催化剂,一个腐败高官的背后,必然有一大群“苍蝇”作为吹鼓手和追随者。
“苍蝇”越泛滥,最终演化为“老虎”的数量就越多。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由于腐败分子隐蔽较深或查处不力而出现问题官员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现象,并且,腐败分子进一步通过这种路径由“苍蝇”转化为“老虎”。在这种情况下,“苍蝇”是基础,“苍蝇”的数量越泛滥,事后演化为“老虎”的数量也就越多。而“苍蝇”一般是以量求生存、求发展的,单只“苍蝇”很容易打,存活的概率不是很大,如果以少聚多,结成团,连成片,打起来就困难得多,相对于单只“苍蝇”来说,团伙性“苍蝇”个体的生存和繁衍的机会大大增加。
利益互换和利益输送的共生关系。“老虎”和“苍蝇”两者具有紧密和必然的利益互换和利益输送的共生关系。一些“小官”的背后往往有“大官”庇护,“苍蝇”更需要依存于“老虎”向上攀爬,以“老虎”作为护身符和保护伞,相互串通,狐假虎威,为虎作伥,从中谋求非法利益。而“老虎”也需要“苍蝇”作为帮衬,鸣锣开道,制造声势,充当违法犯罪活动的马前卒。因此,在反腐败斗争中,打“老虎”和打“苍蝇”不可偏废,必须坚持一起打的策略。打掉一只“老虎”,如同拔倒一棵大树,在其羽翼之下的众多“苍蝇”便可现身于阳光之下,无处藏身;在一些大案、要案、窝案中,通过拍“苍蝇”理出线索,顺藤摸瓜,重点突破,可以查出深藏幕后的“老虎”。打“老虎”和打“苍蝇”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在“老虎”、“苍蝇”一起打中,应将打“虎”与拍“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互动效应,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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