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的探索
在《手稿》中,马克思对资本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探讨,是同批判斯密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联系在一起的。斯密对生产劳动的理解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斯密把生产劳动看作是“把自己的生活费的价值和他的主人的利润,加到他所加工的材料的价值上”(13)的劳动,斯密对生产劳动的这一理解是正确的,因为“他下了生产劳动是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这样一个定义”,“触及了问题的本质,抓住了要领”。(14)另一方面,斯密又把生产劳动同那种“固定和物化在一个特定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而这个对象或商品在劳动结束后,至少还存在若干时候”的劳动联系在一起,只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具体劳动形式及其结果上来定义生产劳动,“这里就超越了和社会形式有关的那个定义的范围,越出了用劳动者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关系来给生产劳动者和非生产劳动者下定义的范围”(15),从而在根本上混淆了从资本主义特殊生产方式来看的生产劳动同一般的生产劳动的区别。
在对斯密理论的批判中,马克思提出了自己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首先,马克思强调:劳动作为生产劳动的特性只表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劳动的这种规定性,不是从劳动的内容或劳动的结果产生的,而是从劳动的一定的社会形式产生的。如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所概括的:“生产工人的概念决不只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16)《手稿》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限界内,从两个主要方面论述了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性质:其一,从资本主义生产实质来看,生产劳动是给使用劳动的人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或者说,是把客观劳动条件转化为资本,把客观劳动条件的所有者转化为资本家的劳动;其二,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征来看,生产劳动可以说是直接同作为资本的货币交换的劳动,或者说,是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性质的说明,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的核心问题。
其次,《手稿》在论述资本主义生产劳动性质时多次强调,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既同劳动独有的特殊性毫无关系,也同劳动的这种特殊性借以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毫无关系。这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质产品,可以是生产劳动的结果,只要这一劳动是同资本相交换的;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的结果,如果这一劳动只是同收入相交换。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结果,可以表现为一定的物质产品形式,如雇佣工人为资本家生产的机床产品;也可以表现为一定的非物质产品形式,如被开设剧院的资本家雇佣的歌剧演员,他的演唱使剧院资本家获得利润,但这种生产劳动的结果并不表现为有形的物质产品。这是马克思阐述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理论时一直坚持的思想。但是,在马克思时代,资本主义生产中表现为非物质产品的生产劳动的比重还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
再次,《手稿》对资本主义总体工人的生产劳动性质作了探讨。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由于商品是由许多工人共同生产的,商品往往表现为劳动者总体进行生产的结果。这时,只要这些总体工人的劳动都是同资本交换的,他们就都是雇佣劳动者,就都是在这一特定意义上的生产工人。在《资本论》第一卷手稿中,马克思进一步认为,随着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总劳动过程的实际执行者不再是单个工人,而是日益以社会规模结合起来的劳动能力,这里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于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这种劳动能力的承担者也被列在生产工人的概念之下,即直接被资本剥削的和从属于资本价值增殖过程与生产过程本身的工人的概念下。”在这里,“单个工人作为这个总体工人的单纯成员的职能距直接体力劳动是远还是近,那都完全没有关系。”(17)马克思的这些论述表明,资本主义总体工人的劳动是否属于生产劳动,完全是由这一总体劳动本身是否为资本生产剩余价值、是否与资本相交换确定的;总体工人中单个工人劳动是否属于生产劳动,完全取决于总体工人劳动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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