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国家治理方式的动态性,推动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
特定治理体制机制是历史的和动态的,过去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治理机制可能无法适应新时期国家治理的需求。随着中国的高速发展,国内与国际、传统与现代、单一与多元、封闭与开放、发展与稳定、生存与环境等多重矛盾交织在一起,导致新的治理问题层出不穷,因此也必须不断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和方法解决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努力做到治理体系、治理手段、治理方法的时代化。适应民主、法治、效率、责任对国家治理方式、方法提出的要求。革新国家治理思想,打破权力本位、部门思维、家长思维、官僚思维等不适应复杂多元社会的思维模式,真正确立服务本位、大局思维、民主思维、市场思维;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于微观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的过度干预,真正把改善民生、保障所有人享有公平的机会、民主法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作为治理目标;认识改革的困难,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努力革除一切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为新问题的解决留出充足的创新空间。
此外,创新治理体制机制,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的是要通过创新切实提高国家治理的效能,切实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党和国家应当站在整体的高度,结合当前中国发展过程中的突出和急迫问题,保障创新的空间和创新的可持续性,鼓励直面社会问题的基层部门和组织的治理模式创新;借鉴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在治理国家过程中创造的有益和具有启发意义的治理机制,用以解决中国具体的治理问题,并建立完善的创新评估机制,对新型治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与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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