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构多元救灾体制?
在此次抗震救灾过程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注意到了“冲在前面”的保险业。王国军告诉记者,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开始积极开展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在8月4日上午,就有保险公司完成了地震发生后的首笔车险赔付,并且捐赠1.75亿元保额意外险。“这再次启示我们,商业保险作为风险分摊的市场机制,应该在承担灾后补偿中发挥重要作用。”王国军说。
“如何把强有力的政府组织动员机制和社会自救互救的主动性、积极性结合起来,做到政府与社会两手都硬,这仍然是今后要着力解决的问题。”钟开斌认为,从鲁甸地震看,灾区防灾减灾的各项基础工作仍然薄弱,普通民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仍显不足。
事实上,近年来,学界一直在呼吁改变灾害补偿体系中政府责任过重、中央政府责任过大的现行体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相互配合协同的多元救灾体制。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认为,构建多元救灾体制应当确保政府切实承担起应急性灾害救助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高效配置灾害补偿资源的作用,尽可能调动社会力量实施有效援助。他建议,可以通过专项投入、招标等措施购买社会组织的防灾减灾救灾服务,如灾害教育、防灾救灾技能培训、灾后救援、灾害评估等,均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利用社会组织的优势。“政府要改变包办救灾的思维定势,将公共资源撬动市场资源与社会资源作为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创新的基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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