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与邓小平理论尤其是其中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构想高度一致。虽然邓小平并没有使用过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概念,但其深邃的理论洞见构成了当前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宝贵思想财富,至今读来仍感内涵深刻、字字珠玑。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之际,重温这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者有关制度建设的重要论断,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依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把民主政治纳入现代化建设重要议程
一些人以为,邓小平关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主要是在经济建设领域,而政治建设方面则没有多少论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9年3月,邓小平就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1980年8月,邓小平又进一步指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达到上述三个要求,时间有的可以短些,有的要长些,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我们能够也必须达到。”
邓小平的这些论断,不仅把民主政治作为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高屋建瓴地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从经济、政治和人才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界定,把民主政治建设提上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相比于目前海内外有些人刻意论证中国发展的目标不是建设民主政治(democracy),而是要实现贤能政治(mer-itocracy),邓小平35年前有关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构想,无疑给予了响亮的回答。实际上,只有民主政治,才能造就千千万万的优秀人才,也才能让千千万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根本上说,离开民主政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贤能体制。所以,邓小平把民主问题和人才问题相提并论,放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并提出“党和国家的各种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须用是否有利于实现这三条来检验。”
邓小平不仅把民主政治提上了我国现代化的议程,而且把民主和法制有机统一起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不言而喻,民主和法制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杠杆,两者密不可分。没有法制,民主就没有保障;没有民主,法制就会迷失方向。后来,党中央进一步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构想,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着眼于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国家的良性互动,这不啻是对邓小平同志的最好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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